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潘俭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0.07.21
潘虹简历∙【字 号】沪银保监复〔2020〕401号
【施行日期】2020.07.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
正文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潘俭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保监复〔2020〕401号
 
  你公司《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于潘俭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光明食品财司〔2020〕2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核准潘俭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上述拟任人应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由你公司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