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潘波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威海银保监分局
潘虹简历【公布日期】2021.09.01
【字 号】威银保监准〔2021〕126号
【施行日期】2021.09.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威海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潘波任职资格的批复
 
 
交通银行威海分行
  你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关于核准潘波任职资格的请示》(交银威〔2021〕8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潘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营业部总经理任职资格。你分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潘波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威海银保监分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