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寰殴打他人案(湖吴公(妙)行罚决字[2021]01571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湖吴公(妙)行罚决字[2021]01571号
【处罚日期】2021.08.03 成都黑帽吴施蒙事件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妙西派出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吴兴区
【处罚对象】姚寰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09.18 17:49:23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8月2日22时20分左右,章XX与姚寰在湖州市吴兴区妙西镇原乡小镇5-9号店铺内因经济问题发生纠纷,后姚寰采用掐脖子的方式对章XX进行殴打,后被妙西派出所查获。综上所述,姚寰已构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姚寰三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工行湖州市八里店支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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