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艳为赌博提供条件案(瑞公(飞)行罚决字[2022]02094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瑞公(飞)行罚决字[2022]02094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9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9014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1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10100
【处罚日期】2022.05.05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温州市
【处罚对象】曾艳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18:14
处罚名称 | 曾艳为赌博提供条件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瑞公(飞)行罚决字[2022]02094号 |
被处罚对象 | 袁咏仪包养曾艳 |
处罚结果 |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9月初至2022年1月18日期间,曾艳伙同葛某在浙江省瑞安市***街道****号铭宏网咖旁出租房内摆设麻将桌,以四川麻将的方式召集他人赌博并从中抽头获利1.6万元。曾艳的行为属情节严重。2022年1月19日曾艳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当日因开设罪被瑞安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22年4月20日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曾艳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三百元的行政处罚并收缴手机一部。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工商银行瑞安市支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立即执行收缴决定;行政拘留送瑞安市拘留所执行。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5-05 |
处罚机关 |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浙江省瑞安市公安局飞云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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