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我们可知,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筑施工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给予警告,1年内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但即便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果出现下列违法行为,也可能会导致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或者吊销:
1.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
2.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并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建筑施工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建筑施工企业接受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附: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吊销未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