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旺(余(消)行罚决字〔2021〕0017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余(消)行罚决字〔2021〕0017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修正)5012726630120 
【处罚日期】2021.06.24 
【处罚机关类型】消防救援局 
【处罚机关】余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余江县 
【处罚对象】金旺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4.30 17:01:17 
公司吊销未注销
文书号
余(消)行罚决字〔2021〕0017号
项目名称
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
事由
经火灾调查查明,发现金旺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类别1
类别2
自然人
相对人名称
金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0000000000000000X
结果
人民币伍佰元整
决定日期
2021-06-24
部门
余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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