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帆案(杭西公(翠)行罚决字[2022]00087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杭西公(翠)行罚决字[2022]00087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2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20130 
【处罚日期】2022.01.12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翠苑派出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西湖区 
【处罚对象】张帆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21:03 
处罚名称
张帆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杭西公(翠)行罚决字[2022]00087号公司吊销未注销
被处罚对象
张帆
处罚结果
主要违法事实: 2021年11月26日,张帆在杭州市余杭区山西园社区24幢某单元某室以烫吸的方式吸食,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浙江迪安司法鉴定中心对张帆的发样进行甲基定性分析,结果为张帆的发样根部3厘米检出甲基。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张帆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杭州市拘留所执行。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1-12
处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翠苑派出所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