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如何提取公积金
个人公积金提取流程:
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看法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个人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置自住住房的,供应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二〕购置自住住房的,供应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供应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供应退休证明;
〔五〕完全丢失劳动力量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供应完全丢失劳动力量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供应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供应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供应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供应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供应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供应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