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所需材料有哪些
    一、个人提取公积金所需条件:
    (一)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三)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四)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五)申请人及配偶的租赁行为应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二、个人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申请人应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提取申请手续:
    1、申请人的身世分量证件;
    2、已婚申请人的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关系证明
    3、申请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
    4、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
    5、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还应提供
    (1)原廉租住房:房屋租赁合同(租金配租方式的还应提供由本市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租金缴纳证明;
    (2)原公共租赁住房: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已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的税控发票;
    6、承租本市其他住房的,还应提供填妥的《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见附件三)或有效的无房证明。
上海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上海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上海作为中国的金融中心,自然非常多的工作机会,因此很多内陆城市的人,都去上海这种大都市进行工作,谋取生活,寻商机亦或是锻炼自己。
    在上海工作,通常企业都会给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而住房公积金是自己缴纳7%,公司缴纳7%,而作为外来工作者,在确定离开上海后,可以进行一个销户处理,把公司和自己缴纳的公积金全部提现。
    步骤/方法
    1、首先,就是准备好相关材料。
    A.个人身世分量证原件和复印件。
    B.户籍证明或者户口本原件。这两样须准备好一样。说一下,户籍证明如何办?去你户籍所在的派出所,让派出所开具即可。贴上作者的户籍证明。
    能方便拿到自己户口本的,带上户口本原件即可。
    C.离职证明。较后一家工作单位给你开具的离职证明。如果公积金已经封存在公积金管理中心,那么离职证明可以不用。
    D.自己的公积金账号。
    2、准备好以上所有材料后,就去上海各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申请。请根据参考资料中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寻自己方便的地点进行办理。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时间是周一到周五,早上8点半到下午5点半,如果不需要排队等待话,办理过程不会超过10分钟。
    3、拿着第二步办理的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去指定的建设银行办理公积金取现。受理的建设银行分行,请见参考资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整个办理过程,作者经历了大概半个小时,因为前面已经有4个人在办理。
    另外准备好一张建行卡号,当场就会把公积金打进你提供的建设银行账号。
    公积金支款凭证。
2023上海市公积金提取条件与流程有哪些
    上海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三)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四)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五)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
    (六)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物业服务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十一)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海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一、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按以下要求提供身世分量证明材料:
    (一)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身世分量证明;
    (二)职工配偶同时参与提取的,提供配偶的身世分量证明及其与职工的婚姻关系证明;
    (三)委托办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世分量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证明及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世分量证明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通过转账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当提供本人在本市商业银行开立的实名制借记卡。
    二、职工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在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5年内提出申请,按以下情形提供材料:
    (一)职工购买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购房资金来源凭证等证明材料;
    (二)职工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贷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贷前提取凭证等证明材料;不申请贷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等证明材料;已取得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等证明材料;
    (三)职工购买外省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房屋所在省份为职工本人或者配偶或者直系血亲户籍所在省份的,可按照规定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职工应当提供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购房资金来源凭证、户籍地证明材料等;
    (四)职工购买外省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房屋所在省份非职工本人或者配偶或者直系血亲户籍所在省份的,但市公积金中心能够通过信息共享、信函等方式从外省市房屋产权登
记部门获取职工房屋交易真实性的,可按照规定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职工应当提供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购房资金来源凭证等证明材料。
    三、职工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供原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或者用地证明、主管部门审批文件、付款凭证等证明材料。
    四、职工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首次应当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贷款合同、还款证明等证明材料,此后续提应当提供还款证明等证明材料。
    职工提前结清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供贷款合同、提前结清贷款凭证等证明材料。
    五、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当符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条件,按以下情形提供材料:
    (一)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
    (二)承租本市其他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公有住房、售后公房、由单位提供的住房等)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无房产的证明信息可以通过授权委托方式由市公积金中心集中代为查询。
    六、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符合购买并自住本市由政府认定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或者居住本市自有产权住房、申请人月工资收入不高于当年度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家庭(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准入标准的条件之一,且已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并按以下情形提供材料:
    (一)购买并自住本市由政府认定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提供由市或者区、县住房保障部门认定的购房合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税控发票等证明材料;
    (二)居住本市自有产权住房、申请人月工资收入不高于当年度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家庭(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准入标准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税控发票(居住售后公房的提供已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付款凭证)等证明材料。
    七、职工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住房消费费用的,应当按以下情形提供证明材料:
    (一)支付房租的,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提取申请人与承租人的关系证明、物业公司联系单、房租发票或者收据等;
    (二)支付物业服务费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提取申请人与产权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物业公司出具的生活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物业联系单、物业服务发票或者收据等;
    (三)支付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用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提取申请人与产权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物业维修费或者相关材料费发票等。
    职工同时还应当提供以下任一项家庭生活困难证明材料:
    (一)享受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等证明材料;
    (二)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证明、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本市职工较低工资的证明等证明材料;
    (三)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亲患重大疾病的证明、病历证明、家庭生活困难的证明等证明材料。
    八、职工离休、退休的,应当提供养老金发放证明等证明材料。
    九、职工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提供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等证明材料。
    十、职工出境定居的,应当提供出境定居的户籍证明或者签证及其翻译件等证明材料。
    十一、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应当按以下情形提供证明材料:
    (一)继承人为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的,提供继承人身世分量证明、职工死亡证明或者宣告死亡证明、公安民政等政府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其与死亡职工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继承人为一顺序继承人以外的或者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提供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身世分量证明、职工死亡证明或者宣告死亡证明、确定其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证明材料。
    上海公积金提取额度、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