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晶殴打他人案(杭公临平(南)行罚决字[2022]01786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杭公临平(南)行罚决字[2022]01786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100 
【处罚日期】2022.04.30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临平区分局南苑派出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杭州市 
【处罚对象】马晶晶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21:47 
处罚名称
马晶晶殴打他人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杭公临平(南)行罚决字[2022]01786号
被处罚对象
马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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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04月29日22时许,马晶晶与费某某在***街道一家餐厅门口因代驾发生矛盾,马晶晶以手揪、脚踢的方式对费某某进行殴打,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马晶晶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临平区拘留所执行。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4-30
处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临平区分局南苑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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