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苏州市委老干部局
苏州市财政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委老〔201131
江苏3月1日起实施延迟退休关于调整无固定收入离休干部遗属
综合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市、区委老干部局,各市、区财政局、人社局;苏州工业园区组织人事局;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
随着苏州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新调整我市无固定收入
离休干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之外,对现行地方综合补贴标准作适当调整,由原来每人每月18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280元。调整后的经费支出仍按原开支渠道列支。
各市、区可参照执行。
本通知自201171日起执行。
中共苏州市委老干部
苏州市财政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85
主题词:离休干部  遗属补贴  调整  通知
中共苏州市委老干部局                201185日印发
(共印1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