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亚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案(仙公(城派)行罚决字[2021]00850号)
【主题分类】假宋仲基遭围堵公安 
【发文案号】仙公(城派)行罚决字[2021]00850号 
处罚日期】2021.07.26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浙江省仙居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仙居县 
【处罚对象】王俊亚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09.18 17:50:24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8月19日晚,王俊亚与张某等人在仙居县某店内商量去县政府集会。2020年8月20日,在王俊亚与张某等人商量后与村民聚集在县政府门口,不听工作人员劝阻,扰乱县政府正常秩序。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王俊亚警告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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