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慧欣殴打他人案(丽莲公(紫)行罚决字[2021]02539号)
贾乃亮自曝打李小璐【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丽莲公(紫)行罚决字[2021]02539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100 
【处罚日期】2021.11.23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浙江省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紫金派出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莲都区 
【处罚对象】吴姝宁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12.29 14:47:48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1月04日晚,吴姝宁在莲都区某室VIP包厢内与xxx因xxx与吴姝宁丈夫之间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一事发生冲突,后吴姝宁先动手殴打xxx,继而两人以抓头发、脚踹等形式发生扭打,后被在场其他人员拉开。2021年11月23日吴姝宁到我局紫金派出所投案自首,后民警将吴姝宁带至莲都公安分局接受调查询问。本局在办案过程中,已依法履行了受案、询问查证、处罚前告知、审批决定等法定程序。本局认为,吴姝宁动手打xxx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应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经查证,吴姝宁属主动投案,但未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因造成的伤害后果显著轻微,属情节较轻。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吴姝宁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丽水市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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