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宇含殴打他人案(嘉南公(建)行罚决字[2021]02354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嘉南公(建)行罚决字[2021]02354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20014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90120 
贾乃亮自曝打李小璐
【处罚日期】2021.08.29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浙江省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建设派出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南湖区 
【处罚对象】冯宇含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12.29 13:57:11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8月28日凌晨,冯宇含在嘉兴市南湖区南杨路贵州土家烧烤店内,以“打巴掌”、“菜刀砍”的方式殴打邵某,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查证,冯宇含属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本次违法行为对冯宇含从重处罚;事发后冯宇含主动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本次违法行为对冯宇含减轻处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四)项、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冯宇含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嘉兴市南湖区拘留所执行。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