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展翔殴打他人案(甬公仑(新)行罚决字[2022]00472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甬公仑(新)行罚决字[2022]00472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100
【处罚日期】2022.03.09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北仑区
【处罚对象】李展翔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39:31
处罚名称 | 贾乃亮自曝打李小璐李展翔殴打他人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甬公仑(新)行罚决字[2022]00472号 |
被处罚对象 | 李展翔 |
处罚结果 |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3月8日8时30分许,李展翔在北仑区***街道***一部整烫5车间内,因工作问题与韦*发生口角,后李展翔用手机殴打韦*,致韦*头部受伤。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李展翔行政拘留七日并处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工商银行***支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行政拘留送宁波市北仑区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期限自2022年3月9日起至2022年3月16日止。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3-09 |
处罚机关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新碶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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