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超载处罚标准
一、货物超载
1. 处罚标准: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处以200元,扣2分;超过30%未达50%的,处以500元,扣3分;超过50%未达100%的,处以1000元,扣3分;超过100%以上的,处以2000元,扣3分,并可扣留车辆。
2.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二、车辆超限
1. 处罚标准:超过行驶证上规定的最大总质量限重,处以200元,扣1分。
2.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三、违规装载
1. 处罚标准:不按规定装载货物,超载货物,处以500元,扣2分。
2.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四、超员载客
1. 处罚标准:超过额定乘员20%以内,处以500元,扣2分;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处以1000元,扣3分。
2.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五、非法改装
1. 处罚标准:擅自改变车辆类型、尺寸、结构等,处以500元,并责令恢复原状。
2.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六、疲劳驾驶
1. 处罚标准: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处以200元,扣2分。
2.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超载1人扣多少分和多少
七、酒后驾驶
1. 处罚标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扣12分,并可扣留车辆至酒醒。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八、无证驾驶
1. 处罚标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2.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九、危险品运输
1. 处罚标准:未取得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驾驶危险品车辆从事运输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2.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十、其他违法行为
对于其他违反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比如闯红灯、逆行等,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记分、暂扣驾驶证等措施。请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