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树堃侵犯隐私案(诸公(中)行罚决字[2022]04059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诸公(中)行罚决字[2022]04059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2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20160
【处罚日期】2022.06.20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浙江省诸暨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绍兴市
【处罚对象】方树堃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31:57
处罚名称 | 方树堃侵犯隐私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诸公(中)行罚决字[2022]04059号 |
被处罚对象 | 方树堃 |
处罚结果 |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6月17日11时许,方树堃在诸暨市***一餐厅女厕所内,通过厕所隔板底部缝隙对正在厕所的女子许某平进行偷窥、偷拍,被当场发现,方树堃后逃离现场。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给予方树堃行政拘留四日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6-20 |
处罚机关 | 【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浙江省诸暨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 |
方志友无马赛克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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