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历史文化和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4.03.12
【字 号】湘政办发〔2024〕8号
【施行日期】2024.03.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正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历史文化和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4〕8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历史文化和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3月12日
   
 
湖南省历史文化和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资源基础
  第二节 问题与挑战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规划原则
  第三节 规划目标和任务
  第三章 统筹谋划,构建历史文化和文物保护空间格局
  第一节 统筹识别保护功能区
  第二节 精准划分重点保护功能区
  第三节 整体保护历史文化和文物资源
  第四章 分类施策,合理管控历史文化与文物保护空间
   第一节 落实文物保护单位空间管控
  第二节 规范世界文化遗产空间管理
  第三节 系统推进聚落遗产空间管控
  第四节 落实地下与水下文物空间管控
  第五节 科学开展建筑环境空间管控
  第五章 赓续历史,全面落实历史文化风貌管控要求
  第一节 风貌协调区的管控原则
  第二节 文化廊道的管控原则
  第三节 优化风貌协调区管控格局
  第六章 文旅融合,打造高质量历史文化廊道
  第一节 系统建立历史文化廊道体系
  第二节 管控历史文化廊道风貌空间
  第七章 彰显特,优先建设省域重点文化片区
  第一节 科学划定重点片区
  第二节 明确提出片区管控原则
  第三节 分级构建管控指标体系
  第四节 分类引导片区风貌营造
  第五节 有序推进重点项目的建设
  第八章 统筹协调,整体推动规划传导与合作
  第一节 明确纵向传导的规划内容
  第二节 协调横向传导的规划内容
  第三节 承接国土空间规划的内容
  第四节 联合开展区域整体保护项目
  第九章 实施保障,强化规划落地机制
  第一节 科学制定政策保障
  第二节 落实基础设施保障
  第三节 推进活化利用保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全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赓续历史文脉,增强文化自信,依据《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制定本规划。规划是对历史文化空间保护利用做出的专门安排,属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省级层面的“相关专项规划”,是各级历史文化和文物保护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基本依据。规划对全省重要的历史文化和文物资源实行国土空间的“一张图”管控,具有指导性、约
束性、规范性。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积极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挖掘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传播更多承载中华文化、中国精神的价值符号和文化产品。湖南文化遗产资源总量大、年代跨度长、分布广泛、类型丰富多样、地方特鲜明,要按照保护第一、传承优先的理念,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保护与发展、保护与开发等关系,全面摸清底数、坚持规划引领、落实前置审批、加强系统性保护、坚持活化利用、强化监督执法。
 
第一节 资源基础
  湖南省东以幕阜、武功诸山与江西交界,南枕南岭与广东、广西为邻,西以云贵高原东缘与贵州、重庆毗邻,北以滨湖平原与湖北接壤,处于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过渡带、长江开放经济带和沿海开放经济带的结合部,具有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枢纽地位。
  历史文化资源丰富。本规划所涉及的历史文化资源包括9个类型的不可移动物质文化遗产和承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空间,其中文物保护单位作为独特的一类历史文化资源单列出来另行统计。这些资源能代表地域历史文化典型特征。
世界十大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