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韩城市芝川镇东少梁村村官王俊昌违法事实证据
1东少村进村大桥租给高速路三年收了4万元,临完赔偿损失费3万元,共7万元,此项收入我们认为有问题,开始收过桥费每月就收近万元,36个月要收30多万元,为什么租费才4万元,怀懝这中间吃了回扣,或有收入不进帐现象。
2天桥背角线。高速路给修路款45000元。王俊昌让七队王勤仪修路花了3000元,自己将45000元全部拿走,占为己有。
3天桥背角线,征地款至今尚无下落,据有关人员反映说,王俊昌同个别人私分。
4购锣鼓家具共计花了7000多元,东西卖给众收半价,账上未见收入。
5原上一.二.七队红线内的土拉走倒入周村湾,三标给了50万元,被王俊昌贪污。
6东少一队桥底,四标征了8亩地,至今钱未入账。东少二队南坡11亩地被四标征用未见一分钱,此项收入怀凝被王俊昌贪污。
7一组大桥底护坡树木赔偿费未得到,账上未见收入。
8三标到土占用七组13亩地,三标已付款,七组未得款,协议书在七组王新民手中。
9七组王亚军在村账上领了1.6万元,众未见一分钱。希望查清落实兑付众。
10.高速路对村上的扬尘污染、噪音费,村民估计约百万元或更多。村民未得分文,村上也没入账。王俊昌有贪污之嫌。
11.水淹地苏卫杰在村上领了8900元,1至6组领了共71924.41元。共计80924.41元。但村民集体的水淹地和七组的8亩水淹地现都未入账。是王俊昌贪污了。
12.2003年国家已免征农业税。为什么王俊昌在账上付了29300元农业税。如果有少数人前一年没交,也不应让村上支付。这笔款付的也有怀疑。
13.03-04年农业粮食直补款未给村民兑现。另外一、二、三、七各组原先在征地款中扣了1-2万元农业税。根据王俊昌的本性,国家未得留用自己。
14. 塬上学校卖给王武民10000元未进帐。
15.高速路给村修南北坡费用17万元。据统计南北坡修缮费花了390650元,远远超过高速路给的修坡费。花了近40万元,坡还是老样子,没看见修了多大工程。村民认为此项支出不实,王俊昌有同坡承包人分钱之嫌。
16.据高速路工作人员透露,高速路给修南北坡的钱不至17万元。请工作人员查清给村民一个明白。
17.三、四标给了村人畜饮水工程费16万元,村上支了214475.56元南站花了109985元,水塔费用29596元,合计354056.56元。还有市上水利配套设备,到现在仅留水塔一座,花了30多万元。东不见东、西不见西,钱花哪里去了?贪污在所难免。
18.帐中干部工资支出81033元,其中王俊昌10540元、王挡怀8140元、王永刚16000元。干部国家给补助,为什么还要在村上领这么多。这些钱领的合理吗?应该追回。
19.东少村借帐21100元,还了10000元。为什么归还借款利息竟是20709.67元?此事有鬼。建校借王俊昌7万元。当时华商报报道说:“王俊昌卖房帮助村上建设学校”根本没提利息之事,为什么王俊昌领了2万多元利息?还是?
20.2005年12月5日付涵洞租地款9873元,根本没有此事,属贪污。
21.2005年9月5日付给镇干部晓亭误工补助款8765元。国家干部凭什么在村上领补助?简直是胡弄。是不是王俊昌借故贪污。
22.据知情人反映:王俊昌给镇干部罗建山买了一部手机价值4000元。给镇党委书记儿子上大学之际行贿1万元。
23.高速路征村集体土地40.78亩,账上未见收入。
24.2005年9月18日付村桥面医疗事故款5300元不是事实,属王俊昌贪污。
25.2005年8月15日支出修路原料白灰20000元,没有此事,有专人作证。
26.土地复垦款收入不实,建议工作组查清此事。分清土地局支付和高速路支付的,小心钱财遗失。
27.复垦土地支付给扬万仁、扬万红(无此人)、王养民等三人款361191元。复垦的那块地?值不值30多万元。要求工作组和村民共同查看辨清真假。
28.建校预算38万元。建完后,向村民公布63万元,现在账面付出1291356元。村民怀疑王俊昌贪污了大批钱财,希工作组认真清查。
29.2005年元月28日芝川初中剪彩,锣鼓队开支4500元。为什么要东少村民承担?且李根柱当时有病,怎么领钱?
30. 赞助派出所两次共4000元。派出所是国家事业单位,工资费用有上级拨付,让东少村民赞助什么钱?应该无条件退回。
31.2006年3月10日付扶贫罗王山(查无此人)700元,村民怀疑是罗建山,望查清。
32.帐付门户款:王俊昌儿子结婚1000元、送母亲150元、石局长1000元、王镇长送老人230元、秦校长300元、***200元、***150元、王启彬500元共3450元。不应东少村民承担,应由王俊昌一人承担。因他是以私借公。
33.三、七组孤岛地,王俊昌当时说高速路赔偿了28万元,村帐上只收了9万元。其余的钱是否是王俊昌贪污了?
34.四标土方队崔老大付给村上在耕地倒土每方2元。这笔钱账上没有,应该是贪污无疑了。
35.历年来黄委会付给村上多少钱,账上为什么未收入一笔?应查清下落。
36.水灾造成的房屋补助款,只有出帐,没有收入,水灾补助该不是由东少村民负担吗?
37.七组涵洞两侧及城北生产征占地共6亩,至今七组未见到钱,钱到哪里去了?
38.历年来学校购校服花了15000多元,发给学生,学生掏钱买服装。这笔钱为什么没有入账?一定让王俊昌贪污了。
黄忠东什么病
39.高速路给二、三组赔的苏家沟污染费5400元,由王连义、王俊昌、王挡怀等人私分了。据了解王俊昌分了1000元,王挡怀分了400元。
40.涝池款15000元是高速路付给二组的,由王俊昌等人私分了。
41.国家给东少村拨的退耕还林、还草款,为什么账上没收?望认真清查。
42. 东少村的第一次征地赔付,账目共计129万元,而第二次共赔付了310亩补偿款。按310亩征地计算,第一次征地赔偿,每亩6千元,账上应收186万元。账目相差57万元。
43.一组莲花池合同签订收入4.5万元,给村民分了3.5万元,贪污了一万多元。
44.其他队的莲菜地均由王俊昌发包,贪污了多少钱?望工作组给村民查清。
45.建校期间省水利厅赞助东少村建校款20万元,未登记在帐。
46.第一次征地款只给一.二.三.七组兑现了80%,剩余20%,至今未见面。
47.王俊昌任主任三年,不选又三年,共6年。大手大脚胡支乱用、吃喝嫖赌、五毒俱全,仅便饭烟酒就花了75130.8元、电话费16593.65元、租车费28670元,总共花费120392.45元。
48.黄河滩承包地问题;七个村民小组加上十边地等;共约700余亩。王俊昌不通过众,自己作主,承包给私人。例如;苏厅长的儿子承包200余亩地,计30年仅交了6万元。平均每亩每年不到10元钱,而村
民承包每亩需交40—50元,这样的合同太不合理。是权大于法,工作组应该把他收归集体所有。重新发包。
49.关于新村移民问题:
a.市政府给东少村移民搬迁地共拨付252万元,实际的移民搬迁建房地为75亩地,而村账目上却是105亩地,少出的30亩地哪去了,每亩地为2.4万,共计72万元望查清公布。
b.王俊昌集资30多万元。老百姓怨声载道:不买房子、不退款。钱用到何年何日是个头。
c.新村建房共102户,其中王俊昌个人拥有7户,另外21户卖给其他村村民。真是给东少村移民还是给王俊昌开发挣钱?究竟是个人开发还是变相挣钱?肯定有他的个人目的。望工作组把事实搞清楚。
d.新村建设贷款48万元用于建筑材料。实际上新村建设本已承包给建筑工程队,合同中约定原料由工程队承担,每平米390元、420元不等。
e.市经管站查账后,出现部分购房人欠房款,现经工作组落实,欠房款存在部分虚构。
f. 东少村的移民搬迁地被黑砖厂占用至今仍未交付给东少梁村。
g. 东少村的移民搬迁房建设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现有部分房屋出现倾斜和裂缝。经渭南秦东法律鉴定中心鉴定为:9户需拆除重建,其余需加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