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松偷开机动车案(武公(白洋)行罚决字[2022]01324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武公(白洋)行罚决字[2022]01324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64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640110 
【处罚日期】2022.08.24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浙江省武义县公安局白洋派出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武义县 
【处罚对象】杨松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杨怡 车震【更新时间】2022.09.01 14:28:02 
处罚名称
杨松偷开机动车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武公(白洋)行罚决字[2022]01324号
被处罚对象
杨松
处罚结果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8月24日凌晨,杨松窜至某县某路村某烟酒店门口,发现停在该处的轿车车钥匙遗留在车内未拔走。杨松在未经车主王某的同意下,偷开该车行驶至某县某村路段,又按原路将该车驶回某村某烟酒店门口后逃离现场。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杨松八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财政国库专户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8-24
处罚机关
【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浙江省武义县公安局白洋派出所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