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9.02
【字 号】粤府函[2013]183号
【施行日期】2013.09.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
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府函〔2013〕18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2013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总体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2013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旅游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日
  2013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总体工作方案
  一、名称
  2013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
  二、主办和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国家旅游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省旅游局、文化厅、外经贸厅、外办、侨办,清远、惠州等有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广东电网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移动广东公司,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三、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体工作目标这一核心,深入挖掘岭南旅游文化内涵,创新办节思路和机制,深化市场运作,进一步宣传展示各地特别是主办城市的旅游文化精品,推动全省尤其是生态发展区旅游业加快发展,促进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广东旅游整体形象和综合实力,推进全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和旅游强省建设,把旅游业发展成为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幸福导向型产业和人民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促进广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013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贯彻“务实、创新、节俭”原则,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注重实效,突显特,旅游惠民,努力把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办成广东的欢乐节日,办成宣传广东旅游的平台,办成旅游招商、推动旅游及相关产业合作发展的平台。
  四、主题宣传口号
  活力广东 欢乐祥和
  五、会标
  沿用往届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会标主体,将会标中的文字改为“2013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
  六、举办时间和形式
  (一)举办时间。
  2013年11月8日在清远市区江滨公园演艺广场开幕,开幕当天举办系列特旅游文化经贸活动,有关重大活动于开幕前后一周举行。各分会场根据当地实际确定举办时间。
  (二)举办形式。
  1.采取主会场和分会场相结合的形式。
  2.主会场设在清远市,有条件有意愿的地市经报批后设立分会场。
  七、组织机构
  成立2013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组委会,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广东省省长朱小丹担任组委会主任,广东省副省长招玉芳担任组委会执行主任,省政府有关部门、主分会场以及有关大型企业的负责人等担任组委会副主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旅游局,负责日常工作。组委会下设秘书行政组、外联接待组、会展组、巡游巡演组、经贸招商组、财务统筹与监督管理组、安全保卫组、新闻宣传组、医疗卫生组、食品与生态安全组、清远工作组等11个工作组。(组委会及办公室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详见附件1)
  各会场落实筹备工作机构,各负其责开展筹办工作。
  八、活动项目和经费安排
  (一)活动项目。
  2013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活动项目包括3类:
  1.省有关部门牵头组织的活动;
  2.有关市政府组织的活动;
  3.境内外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活动。(主要活动项目详见附件2)广东旅游好地方
  (二)经费安排。
  1.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加强经费监管,活动经费按照“节俭办节、统筹协调、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省、市和相关部门以及有关单位分别负责。
  2.省有关部门组织的活动,包括2013中国(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花船巡游、友城之夜文艺晚会、海外杰出华人广东行系列活动等,由组委会办公室报省政府审定后,从省旅游文化节专项经费中拨付工作经费,不足部分通过市场化运作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