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雪飞殴打他人案(温鹿公(双)行罚决字[2021]06426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网红二驴的最新消息温鹿公(双)行罚决字[2021]06426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100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20修正)3523221600150 
【处罚日期】2021.10.24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双屿派出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鹿城区 
【处罚对象】王雪飞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12.29 14:18:06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0月24日4时许,王雪飞因感情纠纷在鹿城区双屿街道广润嘉苑*幢*单元*室,以打巴掌的形式殴打受害人*,并致*左后背肩膀处受伤。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王雪飞行政拘留九日并处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工商银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行政拘留送鹿城区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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