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赌博案(温鹿公(水)行罚决字[2021]05240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温鹿公(水)行罚决字[2021]05240号 
处罚日期】2021.08.18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水心派出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鹿城区 
【处罚对象】李红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李沁林申假戏真做【更新时间】2021.09.18 20:57:30 
主要违法事实: 2021年08月18日03时许,李红伙同*、*、*、*在鹿城区小南路*宾馆*房间以四川麻将放炮形式进行赌博,放炮50元,自摸100元,明杠50元,暗杠100元,每盘赌局输赢额50元至600元人民币不等。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李红行政拘留四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鹿城区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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