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广场装修专柜的收费标准
1.0装修五项基本收费:
1.1装修押金:按建筑面积10/m2收取,此押金在完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1.2办证工本费:按每个10元收取,施工卡押金50/个;
1.3灭火器费:按经营面积50平方米统一配置一个净重30KG干粉或泡沫灭火器,每个收费100元;
1.4电话布线安装费:按每部300元收取(电话申请手续由专柜自己办理);
1.5围布使用费:每块每周50元,以后每超过一天多收10元。
2.0装修管理费收取标准:装修管理费包括:用水用电、公共设施使用、保安、清洁工作增强等方面的费用。
2.1经营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按30/平方米收取;
2.2经营面积在100-300平方米,按27/平方米收取;
2.3经营面积在300-500平方米,按24/平方米收取;
2.4经营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按21/平方米收取。
3.0非营业期间施工、摆场按如下标准收取:
3.1经营面积在100(含)平方米以内,按50/小时收取;
3.2经营面积在100-300(含)平方米,按60/小时收取;
3.3经营面积300-500(含)平方米,按70/小时收取;
3.4经营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按8050平米以内装修价格元/小时收取。
4.0撤场时间超过2小时,按每晚500元计收水电管理费。专柜撤场时间超过1晚,则次日起,逐日翻倍计收水电管理费,作业时间由商场防损部值班班长登记确认。
5.0未开业新商场内专柜装修装修管理费由招商部计算;开业商场的装修管理费由物业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