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43号,浙江教育考试院发布《201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就今年高考的考试类别及科目、分值、考试时间及命题各方面做了明确的公示。 
  ()考试类别及科目

  1.实行分类考试

  文理科考试科目分三类设置。

  一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自选模块;

  二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

  三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艺术、体育类考试科目分本、专科两类。


  本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艺术专业/体育术科。

  专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艺术专业/体育术科。

  2.自选模块有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学科的18个选修模块(每门课2个选修模块)18(每个模块1道试题),由考生任意选答6题。

  3.外语考试分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英语听力测试实行全省统考,具体按三项考试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他语种的听力测试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进行。

  听力残疾考生的外语听力成绩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听力残疾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免外语听力测试的通知》规定执行。听力残疾考生信息记入考生电子档案。

  4.报考文科类(含选考文科类的艺术、体育类)所有专业以及理科类中有外语面试要求专业的考生,英语面试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英语听力测试问题的通知》中关于面试工作的规定执行。其他外语语种暂不进行面试。

  ()分值

  5.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满分各为150分,其中英语笔试满分120分,英语听力测试满分30;综合(/)满分300;自选模块满分60;技术满分高考时间及科目安排100分。

  12.考生文化成绩总分按报考(含兼报)的不同考试类别分别合成。文理科一类为“3+综合+自选模块的总分,满分为810;二类为“3+综合的总分,满分为750;三类为“3+技术的总分,满分为550分。

  ()命题

  6.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以及英语听力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各科均由我省自主命题;自主命题的各科考试性质均属全国统考。

  7.全国统考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省级统考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

  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8.各市、县(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以下简称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学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采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管理,加强监督和检查,并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失()
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报省教育考试院,并同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密范围的扩大。

  9.考务管理工作按《浙江省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务规程》执行。 
        ()考试时间

  10.考试日期:

  67日上午:语文,下午:数学(/);

  68日上午:综合(/),下午:外语;

  69日上午:自选模块。

  具体考试时间按教育部发布的执行。


  英语听力和技术考试于每年的3月、9月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