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5.07.30
∙【字 号】厦府办[2005]203号
∙【施行日期】2005.07.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郑容和资料【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仲裁
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厦府办〔2005〕20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因组成单位及部分人员变动,经研究决定作如下调整:
主 任:陈建荣(市劳动保障局纪检组长)
副主任:陈永东(市总工会副主席)
委 员:柯继安(市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关庆勇(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陈超英(市总工会法律部部长)
曾颖慧(市劳动争议仲裁院院长)
王炳章(市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劳动保障局办公。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五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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