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2.12.19
∙【字 号】深编办[2002]135号
∙【施行日期】2002.12.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规范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入编管理的通知
(深编办[2002]135号 2002年12月19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出入编管理,防止发生超编进入、不按人员结构比例用人等现象,现对出入编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原则
(一)各单位办理入编须以单位有空编为前提,无空编的不予受理。
(二)市直机关(包括行政事务机构)办理入编须符合市编委下达的行政编制、行政事务编制与附属编制及领导职数要求;事业单位办理入编须符合市编委(办)下达的事业编制及市编委《关于事业单位“八定”工作的实施意见》(深编(1997)031号)规定的人员结构比例要求。
(三)入编人员必须符合其工作岗位对年龄、专业等方面的要求。
二、管理内容
(一)编制卡的申领
现在出入深圳最新规定
需补充人员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空编和人员结构比例等情况以及实际工作需要,填写《深圳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通知卡〉申领表》,报市编办申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通知卡》(以下简称编制卡),一次可申请一卡或数卡。该卡一式三联,第一联为编办存根;第二联为补充人员凭证,各单位凭第二联到组织、人事、劳动、主管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市内市外调配手续,一人一卡,一次有效,不得重复使用;第三联为办理入编、核发工资凭证。编制卡一律使用原件,复印件无效;编制卡当年有效,逾期作废,单位需再办理时应将作废的编制卡退回编办后重新申请。
(二)入编的办理
人员调入后,单位人事干部凭有关材料办理人员入编手续,办理入编手续(或受理材料)的时间为人员入编时间。
单位在编人员的提拔及轮岗,需及时到市编办办理备案手续。
(三)出编与列编外的办理
人员调出、辞职、退职、离退休时,单位人事干部凭有关材料办理人员出编及列编外手续。
三、管理程序
各单位补充人员前,应先到市编办申领编制卡,然后凭编制卡到相关部门办理人员调动手续。人员调入后,单位人事干部必须在调令有效期(3个月)内到市编办办理入编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有人员调出、辞职、退职、离退休等情况时,单位人事干部必须在当月到市编办办理出编及列编外手续。
四、办理时限与时间
(一)在每个工作日内受理编制卡的申领,并在7个工作日内办毕。
(二)有编制卡且经批准调入的人员,以及人员调出或辞职、退职、离退休,当日办理入编、出编和列编外手续,办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三,其他时间原则上不予办理。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编办《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编制使用通知卡〉制度的补充通知》(深编办(1992)8号)和《关于调整出入编与工资基金管理的有关通知》(深编办(1998)94号)即行废止。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