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爱我深圳、停用少用、绿出行行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2.04.11
【字 号】
【施行日期】2012.04.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现在出入深圳最新规定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爱我深圳、停用少用、绿出行”行动的通知
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社会建设局),市局直属各单位(学校)、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爱我深圳、停用少用、绿出行”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办字〔2012〕10号),我局将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爱我深圳、停用少用、绿出行”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通过教育工作者自身行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减少机动车使用时间,达到缓解交通拥堵的目的;
  (二)通过对在校学生的教育,培养学生的绿生态意识,发动学生家庭积极参与行动,培养全社会绿出行的习惯;
  (三)发动全市学校积极创建绿出行保障条件,共同创建宜居城市。
  二、行动内容
  (一)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各单位应积极把绿出行的意义宣传到位,把绿出行的申报方法解释到位,组织本单位教职员工积极参与绿出行活动。同时通过班队会、家委会等多种形式,积极向在校学生宣传有关绿出行的意义,讲解绿出行的申报方法,动员学生家长统一登录到所在学校进行申报。
  (二)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我局以统一的用户名,通过公安交警门户网站(v)设置的专门页面进行申报,为各单位建立二级用户,掌握全市教育系统各单位组织发动、申报及履诺情况。各单位积极动员本单位教职员工进行个人申报。
  具体操作办法详见交警局申报指引单张。
  (三)做好保障工作。各单位、各学校要积极利用校园现有条件和教育教学规律,合理规划本单位交通安排,为教师和学生使用公共工具提供方便,减少教师使用私家车上下班和学生家长使用私家车接送学生。同时积极创建条件,为教师学生使用自行车等绿出行方式提供便利。
  (四)发放车贴
  我市教育系统承担20000张车贴发放工作,各单位要积极动员教职员工停用少用车辆,组织好车贴发放工作(任务分配明细表见附件1)。
  在完成发放任务后,可继续动员本单位教职员工到志愿服务U站、加油站、车管服务站、车辆尾气检测站、社区服务点等地领取车贴。
  三、考核奖励措施
  将绿出行工作纳入文明单位、德育工作先进单位等专项考核指标体系中,根据平台系统自动生成的各项统计数据,为各专项考核、评比奖励提供依据,并将数据在全市教育系统内及时公布。
  四、工作部署
  (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全市教育系统“爱我深圳、停用少用、绿出行”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教育局范坤副局长担任,各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行动的组织领导、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行动成果的审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了解掌握行动进展情况,为领导小组决策提出建议;联系市“爱我深圳、停用少用
、绿出行”有关成员单位,具体组织行动开展。各单位设联络员,负责制定本单位落实细则并组织实施,共同推进行动顺利开展。
  (二)宣传发动。各单位要精心策划、采取多种方式,提炼出本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报送我局,统一组织宣传报道。
  (三)根据《方案》部署,我局将分两个阶段向各高校、市局直属单位(学校)、局机关各处室和各区教育局(新区公共事业局)及其下属中小学教职工发放20000份自愿参与车贴,分发到各单位车贴、宣传折面数量详见附表1。
  (四)各区属中小学车贴发放及行动组织由各区教育局、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
  我市教育系统“限制性”停用少用、绿出行措施待有关规定出台后另行制定。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行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响应“爱我深圳、停用少用、绿出行”的号召,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为深圳交通更顺畅、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争作贡献。
  (二)周密组织,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根据行动方案的要求,确保组织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考核到位。
  附件:1.参与车贴、宣传折页分配表(略)
  2.“爱我深圳、停用少用、绿出行”联系表
  3.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爱我深圳、停用少用、绿出行”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略)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联系人:唐冬武,电话:82105578)
  附件2
  “爱我深圳、停用少用、绿出行”联系表
  单位(盖章):      承办部门:
姓名
职务
手机
办公电话
单位分管
领导
承办处室负责人
联络员
  请于4月15日前传真至市教育局办公室。
  联系人:唐冬武,:82105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