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蔡妍到浙江省演出的批复
文章属性
郑中基与蔡卓妍【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2.06.25
【文 号】文市函[2012]1017号
【施行日期】2012.06.2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
正文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蔡妍到浙江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2〕1017号)
  浙江省文化厅:
  浙文外〔2012〕31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杭州演出有限公司邀请韩国歌手蔡妍,于2012年7月7日到浙江省温岭市演出。
  此复。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