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上飞案(杭拱公(长)行罚决字[2022]02093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杭拱公(长)行罚决字[2022]02093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20130 
【处罚日期】2022.06.18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长庆派出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拱墅区 
【处罚对象】杨上飞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43:23 
处罚名称
杨上飞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杭拱公(长)行罚决字[2022]02093号高云翔最新动态
被处罚对象
杨上飞
处罚结果
主要违法事实: 2022年6月16日,***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杨上飞涉嫌,并于当晚20时许在拱墅区***北上**小区内抓获杨上飞。民警聘请了迪安司法鉴定中心对杨上飞发根端三厘米的毛发进行成分鉴定,鉴定结果为在杨上飞发根端2.5厘米内的头发内检出GHB及MDMB-4en-PINACA,表明其近期吸食过含有GHB、MDMB-4en-PINACA类。经审查,杨上飞自述于2022年03月在成都市POSE CLUB酒吧内以将“G水”、“合成素”混入饮料直接吞服的方式吸食GHB和合成素,2022年6月,杨上飞在杭州市拱墅区***北上新城*幢*单元*室内以将“G水”混入饮料中直接吞服的方式吸食GHB。
以上事实有杨上飞的陈述和申辩、鉴定意见、检查笔录、勘验笔录、书证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三)吸食、注射的。你的行为已构成,公安机关将据此对你处行政拘留11日的处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杨上飞行政拘留十一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杭州市拘留所执行。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6-18
处罚机关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长庆派出所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