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玉虎殴打他人案(余公(闲)行罚决字[2021]06724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余公(闲)行罚决字[2021]06724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430100
【处罚日期】2021.11.11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余杭区
【处罚对象】江玉虎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于正被打事件2021.12.29 14:32:01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9月27日傍晚,江玉虎与周某因停车问题在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万景村文化广场发生纠纷,后江玉虎以脚踢的方式对周某进行殴打,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江玉虎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余杭农村商业银行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加处的数额不超过本数;行政拘留送临平区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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