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健寻衅滋事案(余公(仓)行罚决字[2021]06688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余公(仓)行罚决字[2021]06688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26014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920000 
【处罚日期】2021.11.09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仓前派出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于正被打事件余杭区 
【处罚对象】俞健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1.12.29 14:32:14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01月18日,俞健因学区问题,在已被公安机关告诫的情况下,通过组织六十余名业主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518号仓前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以穿文化衫、站队、喊口号的方式进行维权。后俞健又赶到现场,为给政府部门施压,组织现场六十余人站队,被民警制止。俞健的违法行为属情节较重。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俞健行政拘留十三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由于被处罚人处罚前已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十三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不再对其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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