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观后感
今日说法观后感1
早上,看了CCTV的《今日说法》。大概的内容:一个应该判处 死刑的犯人,家里积极筹款赔了受害人3万元。罪犯改判了死缓。我关心的是请的嘉宾的说法。
老百姓认为是 3万=减刑 ,拿钱可以买命。报纸、媒体热议。觉得法律怎可交易,批判的很。相反的,负责案件的法官 、 《今日说法》的嘉宾认为:可以 ,无可厚非。最强大脑王昱珩老婆
心中颇为感慨,一吐为快。
够判死刑的罪,不会是小事吧!如果不是故意的,也是逞强好胜、不知小心,酿成大祸。若犯人是故意而为 。说明犯人的心业已大大的坏了。《今日说法》的嘉宾说法:犯人的权益也是要考虑的。确定有罪的人是要剥夺权利的。受害人的权利你又是怎么考虑的呢?
3万=减刑,法官和嘉宾予以否认。还是报纸故意热炒让他们很不自在。笔者觉得就是:3万=减刑。交了3万,改判死缓了啊,事情就是这样做的啊,怎可抵赖。说这是拿钱买命,你们有
什么好抵赖的啊。犯人的母亲说:不该判,我是不会赔的。这不是明摆着的钱与法的交易吗?犯人的家人都这样想了,百姓怎么不能这么想,又怎么错了呢?
法官和嘉宾认为:犯人和受害人可以协商解决。很多的时候,犯人是强势的,比受害人强势的多。协商的结果会让受害人受到的伤害更多、更大。 对立的两方面协商,一定是有利强势的。
《今日说法》的嘉宾还说:协商赔偿不可漫天要价。笔者不知道什么是漫天要价。人家被你砍了一只手是赔5万 、还是10万,还是20万?你的心大大的坏了且不谈,你就要赔上一只手一辈子能挣来的钱,还要陪上精神损失费等等。受害者不是碰瓷的。要不砍你的一只手试试?法律自有公正的处理办法,何以让人协商解决?
亲爱的法官啊,如果你的孩子被人砍了一只手,要你协商解决,只能跟四处借钱给你5万,你就不要追究刑事责任了吧?笔者觉得是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的。
换位思考解决问题很重要。社会的很多不公正管理者是有责任的,那些举刀向着孩子的人啊,你们错了,看看那些政府机关幼儿园的孩子吧,他们是多么的可爱!!
民事可以协商。刑事怎可协商?刑事犯罪一定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否则,公平何在、正义何在。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惩罚为戒除啊,是不要考虑施暴者的感受了的。主动伤害他人的,要让其付出惨痛的代价。让其得到受害者十倍的痛苦。要么何来惩戒啊。作奸犯科者轻松过关,无关痛痒,还会来犯的,习以为常未可知哦。凡是故意而为着,期待: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期待,期待。
今日说法观后感2
3月1日,海南三亚街头,凌晨的巷道里,聚焦了一批年轻人,是什么让他们丧失了理智,在那个人头攒动的夜晚,任性、叛逆的行为,让他们必须面对法律的惩罚。
事发当晚凌晨时分的监控录像画面显示,一男女聚集在一起,半个小时后,另一拔人也到了现场。突然,双方发生了冲突,两人撕扯着殴打在一起,又有几个人举着木棍冲进混战的人。听到警方巡逻车到达,这些年轻人一轰而散,四下奔逃,年仅14岁的胡洪亮却直直倒在地上,血流了一地,再也没有醒来。警方抓获了酒后行凶的15岁少年李海涛。据家人反映,李海涛平时在家很听话,事发前一天还与父亲商量好了第二天去学校的事情。
是什么让懂事听话的乖孩子,瞬间变成杀人凶手?
教育专家表示,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行为特点主要有三个:
1.未成年时期,情绪的兴奋性高,情绪的波动性大,具有极大的冲动性,既表现为热情活泼,又易急躁,激动,好感情用事。做事往往思虑不周,想到什么做什么;
2.对自身的控制力不强,行事无固定行为准则,往往为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不计后果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向有关当事人或无辜众实施攻击行为,进行报复;
3.未成年人所处的年纪有其特殊性,心理素质发育还是半成熟状态,他们往往与同伴关系紧密,常常会团体行动;
这起事情发生的起因仅仅是两个十多岁女孩儿在喝了酒的情况下互相看不过眼而纠集两伙人展开的报复。如此意气用事的举动,却改变了两个少年的一生。胡洪亮鲜活的生命就这么结束了,而一时冲动的李海涛不仅要面对法律上的惩罚,内心的自责与煎熬也会伴随其一生。
这起悲剧的发生不禁让人反思,在父母眼中乖巧懂事的孩子,怎么能做出这种事情,怎么能拿刀捅人呢?现代教育中,对于未成年人的心理素质及行为准则教育是否有所缺失?
青少年的行为准则观念通常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家庭教育,这种基本都是无意识教育,基于家长在日常生活中的叮嘱或者唠叨,例如:不能做这件事、那种行为会损害什么等等;另一部分是学校教育,这种与家庭教育相反,恰好是有意识开展的。例如:学校有专门的思想品德课等。课堂上有相关的案例让学生了解哪些是违法犯罪行为,将要承担怎样的后果。
青春期是孩子的成长期,也是危险期,学校和家庭要给予这个时候的孩子更多的关注和爱,哪怕有的时候孩子做出在成人看来不可理喻的行为,家长和老师也要用耐心帮助孩子走出困境。
今日说法观后感3
最新,我看了《今日说法》的“谁把父亲逼上法庭”。在片中,我明白了许多关于法律的知识。
从这个中国人很重视亲情有一句老话叫“家丑不可外扬”,所以如果因为家庭的纠纷把官司打到了法庭上,那一定是这个纠纷已经激化到无法调解的程度了。__x年11月24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个家庭纠纷案,朱家的四个女儿和两个儿子在开庭之前就已经吵得面红耳赤、不可开交。 这是朱家的4个女儿大女儿,今年61岁,这是二女儿、三女儿、四女儿,她们都已经是年过半百了,这是51岁的大儿子,年纪最小的儿子也已经47岁了,他们争论的是谁最孝顺谁对父母赡养义务尽得多,可是把他们推到法庭的正是他们已经83岁的老父亲,那么老人把6个亲生子女告上法庭诉求会是什么呢?老人的起诉要求,他的大女儿也就是说远嫁到山东的那个女儿,承担每月400元的赡养费,要求其他的儿女承担的是200元的赡养费,在北京的这5个子女,要求每周探望一次。
故事中,我看到了当今社会中道德的缺失。父母无怨无悔地把儿女养大,可是儿女却没有给予父母因有的回报。中国自古就有孝的传统,“孝”发源于中国,从中国传入世界各地,受到世界人的热烈欢迎。在中国也受到人们的欢迎,可是中国人却没有把孝的传统落到实处,这就意味着当该中国中人们道德的倒退,对本国文化的轻视。在中国社会中,还有某些人认为孝只意味着要给父母金钱,而不需要给父母精神上的慰藉,而年老的父母不仅需要金钱作为物质生活的保障,更需要子女的探望给他们的精神慰藉,所以这位老人才会提出让五个儿
女每周探望一次的要求。孝不会表现在惊天动地的大事上,只能表现在生活中点点滴滴的小事上。
如今,法治社会已经进入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可是我国的现代法治社会于西方比较起来发展晚,在今天的法治社会中,法庭上经常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现象,社会中“黑作坊”层出不穷,无数受害者无处索赔,这再次证明了中国法律仍未健全,为了国家、个人的利益,我希望人们共同努力,敢于与违法犯罪者作斗争,敢于向政府提意见,共同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制社会。
今日说法观后感4
我与办公室的同志们一起收看了“奶奶为耳聋孙女踏上维权之路”案例,二十分钟的节目很快就看完了,看后感慨颇多,有可惜,有钦佩,有愤怒。为一个祖国的花朵以后漫长的时间要在无声世界里度过而可惜,为奶奶对孙女的爱心和执着的行为而钦佩,为医务人员的一个不应有的过错而愤怒。
这个不应发生的意外其直接原因是因为医务人员的过错而造成的,抛开疫苗接种制度和机
制的问题不谈,作为一名基层医院的管理者,就医院的管理和技术工作,我还是得出了几点启示和教育。
首先是一个制度的完善和落实的问题。医疗服务工作是一项严谨的工作,应该有严格的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像疫苗注射问题,相关管理人员应该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注射前详细介绍,注射后及时观察是否有问题等等。这些制度应该深入到每一位工作人员的身心,体现在每一个工作细节中。要通过各种措施来加强工作人员对工作制度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并认真督导检查,保证落实到位。
再次是一个责任心和工作负责的问题。片中的工作人员在对疫苗的应用时间、应用人等关键问题不清楚的情况下就盲目进行了注射免疫,其工作责任感可见几乎没有。我们所从事的医疗工作是一项事关人的健康和生死的重要工作,我们应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服务宗旨,不断对职工加强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服务意识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素质,培养他们的工作责任感。这样,在开展每项工作时就不会那么盲目、那么草率,许多悲剧可能就可以避免了,本案例就是明证。
最后是一个提高工作能力的问题。该案例中的工作人员对注射疫苗的相关知识一问三不知,
可见其专业知识是多么的匮乏。我们从事的医疗工作是一项知识密集型工作,知识量大、更新快,没有深厚的知识功底,高质量的完成工作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在日常就应该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可以集中学习培训,可以利用空闲时间自学,总之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学习各种知识,利用学习到的知识不断指导日常实践,学以致用,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开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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