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Mega TV的商业化看韩国IPTV之发展
作者:陈化南
来源:《卫星电视与宽带多媒体》2008年第06
        在韩国政府(情报通信部)有意允许电信营运商采行捆绑服务的营运模式后,韩国第一大电信营运商KT20077月正式商业化推开其IPTV服务——Mega TVMega TV20062015mbc演技大赏9月开始试验性服务后,迄今用户数已超过20万,预计至2008年底将可达130万。
        Mega TV与现行有线电视有所不同的是,在于节目内容播放上。根据韩国现行广电政策的规定,Mega TV不得播出实播类节目,因此目前的节目内容,皆以电影、游戏、教育、动画为主,并结合其他新型的互动服务。以及语音、数据服务等套装方式予以推广。而在捆绑服务形式的促销上。目前KT是采用宽带、电话、IPTV三者合一的方案。并以打折优惠之方式。让用户较别的服务而言,平均每月可省下48000韩元(51美元)
        此外,在网络基础架构方面,KT是以旗下的Magapass BroadbandInternet Service的频带来支持MegaTV的视频。但KT计划再投资2兆韩元(21亿美元),用以改善FTTH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预计在2010年时完成,期望借此衍生出更多的应用服务,并利用多元化的服务优势,
促使用户宽带再升级。另一方面,在设备的采购上,KTSony Computer EntertainmentKorea(SCEK)合作,在200711月推出具备STB功能的PS3(PlayStation3),作为Mega TVSTB。希望借此扩大用户体,将PS3玩家一并纳入到Mega TV的用户中。
        近几年来,在宽带网络技术及其数字内容的双重发展下,使得原先泾渭分明的电信与广电系统,在传播内容上开始有了重叠的情况。但受现行法规限制。使得由电信业所推出的IPTV(Internet Protocol Television;网络电视)服务,无法与有线电视一样,可播送实播类节目。以致引起市场研究分析人士质疑,在如此法规钳制下。难免将阻碍IPTV市场发展,尤其在用户数的扩大以及广告收入等方面均处于不利的境地。
        那么法规是否是影响IPTV服务最重要的因素以及哪些因素为IPTV的发展关键呢?一般而言。国家的电信及广电,在发展之初多属国营或特许行业,且呈独家或少数几家分占局面,法规也各辖所属,彼此相安无事。但随着数字科技的汇流。不同传输网络可同时播送同样内容,而不同类型业者也从自身利益考虑,纷纷涉足其他领域,以扩大多元化市场服务提供之姿。来争取更多用户,IPTV即是其中一例。使用电信网络线路来传送并播放节目,相对于以往在节目的播放与内容安排上几乎全由广电独家垄断,电信业的涉足,使得公平竞争的问题
浮出台面。目前在世界各国,关于此类议题,争论最多的就是执照发放的区域及内容本身的播放。如韩国与地区。都出现IPTV不得播放实播类节目的法规,许多IPTV业者,则认为此举将大幅影响自身服务的推行与市场的拓展。
        但是不得播放实播节目的规定,真的对IPTV的发展有如此巨大的影响吗?也就是说,IPTV服务的推动不可否认的对于一些如台风动向预报、体育赛事、及有时效性的新闻报道而言。实播有其必要性。然就目前大部分的节目而言(如电影、戏剧……),实播性反而不那么急切。相反的,让用户在方便的时间与情况下观看,有可能成为另一商机可觅之点。
        营运初期,在市场前景尚未明了时,IEK认为此时营运商应致力于小众市场的经营,先将用户满意度提高,以及完善相关解决方案与配套措施,提供给后来用户的一个参考范本。相对于应提供IPTV的电信业而言,致力于区域的经营,也不失为营运良策。因此,法规在此并非为IPTV服务推行的唯一重要关键,良好的营运模式与客户使用体验,在实际营运中,更为重要。
        除此之外,就用户需求出发而言,任何一个服务的出现及为人所接受,价格与易用性都是用户采用与否的重要关键,对于走向大众市场的服务来说更是如此。因此,对IPTV这种深
入家庭客厅的服务而言,必须要能让普通大众轻易上手。从安装的时间与便利程度、界面操作的易学易用、到节目内容的选择、电子菜单的编排、以及费用的计算,这些使用体验,对于用户而言,是决定采用该项服务与否的重要一环。
        因此,虽然韩国Mega TV目前仍有不可播放实播类节目的限制,但由于采取捆绑服务的促销手法。利用搭售来降低各产品平均单价。吸引顾客使用,以及积极与银行(woori)、搜寻引擎业(NHN)合作,并开发各项创新服务(如数字音乐、随选游戏、数据服务、家庭安全……),并将原先电脑网络上已有的服务,转换成适合遥控器操作的服务界面,再加上政府以政策引导,促成光纤网络的积极建设。使得Mega TV可望成为最受用户欢迎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