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衢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通知发布
  2023年衢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通知发布
  (一)统一考试科目
  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为640分,具体考试科目、卷面分数、考试形式、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见下表:
  说明:
  1.英语学科安排听力测试,英语考试分值中包含听力分数25分。持有残疾人证的听力语言障碍学生免考手续及英语成绩按浙教基〔20XX〕67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2023年继续开展英语听说能力人机对话测试,测试时间:4月29日,测试成绩不计入学业水平考试总分,以等级呈现,作为高中段学校录取同分数学生的参考(详见*件“统招录取”说明)。
  3.《语文》《科学》和《社会》学科在试卷中适当延伸一些与必学内容程度相当的地方课程内容,今年主要从《人·自然·社会》初三学年教学内容和《薪火相传》中选取,并适当增加禁毒教育方面内容。其分值在语文、科学、社会每门学科总分中各占3-5分。
  4.体育中考中的体质健康水平测试由初中学校负责组织,按初三学年测试成绩计分, 成绩必须及时公示,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抽查。运动技能素质测试工作以县(市)为单位统一组织、集中测试,各县(市)可根据项目特点及实际情况确定考试时间。考试方案须报经市教育局同意后组织实施,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人员进行现场巡视。柯城区、衢江区实行市区统一测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 全市体育考试须于2023年5月14日前结束。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的组织工作及考试成绩的公示、录入等工作,严肃考试纪律,确保体育考试公平公正。
  5.所有学科的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二)统一命题评价
  根据两办“双减”意见,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坚持以学定考,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展命题工作,以学科核心素养为命题重点,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的联系,加强对学科认知能力
、思维能力、实践创新能力的考查,结合学科特点,合理设置试题结构,减少机械记忆试题和客观性试题比例,提高探究性、开放性、综合性试题比例,防止偏题、怪题、超过课程标准的难题。 试卷难度系数控制在0.70至0.75之间,以积极引导支持初中学校实施课程改革,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三)统一组织领导
  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命题、组考、阅卷等考务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会同市教育局教研室组织实施,试卷卷首统一冠以“浙江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衢州卷)”。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市网上统一阅卷,阅卷教师由市教育考试院在全市范围内抽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及格学生的补考,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单独命题,补考学生所在的初中学校组织考试和阅卷, 补考成绩作为初中毕业的依据,不作为录取依据。高中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市区由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在 全市时间统一的前提下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统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2023年衢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学生,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学籍,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要求,未婚,未注册过高中段学籍。
  1.具有衢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3年衢州市初中毕业生(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
  (2)在市外就读要求回衢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本市户籍往届初中毕业生。
  2.非衢州户籍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可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中考,也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中考。在我市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随迁子女不受其他限制。报考我市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我市取得相应学籍的。
  (1)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市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
  (2)父母未领取《浙江省居住证》,但已经办理居住登记,且在当地有合法稳定职业并签有劳动合同或领取营业执照,或有合法稳定住所并按照国家规定在随迁子女报考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截至中考报名审核结束前);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无初中学籍的学生;
  (2)初中一、二年级在校生和已注册过高中段学籍的人员;
  (3)在往年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规舞弊而受到暂停参加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处罚尚未期满的考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023年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参照《衢州市初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衢市教基〔2019〕14号)执行。要求升入 省一级重点中学、省一级特示范普通高中的学生, 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总评成绩品德表现要达到合格以上,其他三个维度至少1A2B等第以上;要求升入 其他普高的学生,其 综合素质评价各项目必须全部合格。中考时间2022年具体时间
  三、高中招生工作
  (一)坚持多元评价原则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适者录取的原则,不能把学科考试成绩作为高中招生的唯一录取标准。招生中既要依据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又要依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高中阶段学校要根据学生志愿、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成长记录册》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切实规范招生范围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实行属地招生。县(市)公办普通高中应当面向本县(市)招生;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应当面向两区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当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并同步招生。 体艺特高中的体艺特生可在设区市范围内跨区域招生,其他类型在规定的属地范围内招生。
  (三)合理编制招生计划
  各地各校要按照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教育资源和普职协调发展的原则,编制和实施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对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县(市、区),经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市教育局可统筹调配市内学位有
余的民办普通高中向该县(市、区)招生。衢州市内生源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到省内其他地市的招生计划和省内其他地市民办普通高中在衢州的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体艺特学校的体艺特生在市内跨县(市、区)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进行分县(市、区)核定。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当地发改等部门联合编制本区域具备招生资格的高中段学校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市直属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学校提出意见上报市教育局计财处,经市教育局、发改委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四)优化志愿填报平台建设
  市区和各县(市)均要按政府数字化改革的要求建立网上高中志愿填报平台,全面实施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市教育局在各县(市、区)平台基础上统筹设立“衢州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统一入口,平台内部设立五个区块,分别是市区(柯城、衢江、市直)、龙游、江山、常山、开化,每位考生根据自己的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地选择对应的区块填报志愿。统一平台覆盖设区市范围内的所有高中段学校,所有招生类型均须在网络平台录取,市教育局加强招生计划和录取全过程管理,严禁任何线下招生、提前招生、零散招生,不在统一平台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各区块平台上可设立具有跨区域招生资格的学校志愿。中职学校志愿可填报到专业,考生志愿填报应有多种选择。为落实我市职业教育“五统筹”改革的精神,每个区块要将
各类中职学校纳入同一招生平台有序招生,并与普通高中列入同一批次志愿同步录取。全市高中段学校志愿填报时间应设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之后(特长生、特生志愿除外)。
  (五)严格规范招生录取类型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实施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为基本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为重要参考的多元招生录取机制,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推进普通高中特化多样化发展和中职学校(职业高中)内涵式高质量发展。高中段学校一律不得录取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学生。按照“在哪里报考就在哪里录取”的原则,对未回我市户籍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户籍地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录取(体艺特生除外)。
  1.普通高中录取
  (1)定向指标分配录取
  衢州一中、衢州二中、衢州高级中学、衢州三中及各县(市)被教育行政部门择优列为指标分配的普通高中学校 应安排不低于65%的招生计划,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初中学校的毕业生人数、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报考率等因素定向分配,并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实行分校录取。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定向指标分配生招生政策,原则上分配到农村
初中学校的名额要足额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