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协议书(通用14篇)
工伤事故赔偿协议 篇一
    甲方
    乙方: 男(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年 月 日到甲方工作,乙方与 年 月 日在甲方处工作时不慎受伤,后经医院诊断为伤残。现已康复出院。 年 月 日乙方经劳动能力鉴定构成 级伤残。
    本着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主动要求与同甲方解除劳动关系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青岛市的有关法规、规章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双方完全理解和认知本协议存在的。风险,乙方自愿放弃追究甲方相关责任的权利,本协议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意思表示的瑕疵,特此声明;
    第二、鉴于该职工因工伤残拾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青岛市的有关法规,公司决定向其支付如下工伤保险待遇: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8个月青岛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0个月青岛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其他各项费用
    合计应支付: 元
    第三、乙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一次性解决赔偿事宜;
    第四、本协议生效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第五、本协议生效后,乙方自愿放弃追究赔偿差额权利;
    第六、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第七、乙方自愿放弃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所享有仲裁、诉讼的权利。
    第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伤赔偿协议书 篇二
    甲方(单位):XXXXX有限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工人):XX,男,XX岁,住成都市XXX,身份证号:
    乙方于年月日发生伤害事故,经后复查,现已康复。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元(大写:人民币),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伤残待遇、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依法应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
    3、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余款人民币元(大写:)于付清。
    4、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同时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6、若甲方迟延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一次性补助金,则每迟延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补助金的3‰作为滞纳金,滞纳金总额最多不超过一次性补助金总额的20%。
    7、乙方领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补助金后,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和责任要求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为解决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应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补助金的20%的违约金。
    8、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
    9、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11、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工伤赔偿协议书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时间:时间:
    见证人: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工伤赔偿协议书 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年___月__日起到甲方处工作。___年___月__日,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其左腿距骨骨折。事故发生后,甲方对乙方采取了积极的医疗救治措施,并承担了乙方医疗期间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现已初步终结,尚需要在家静养。
    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甲乙双方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并就乙方工伤赔偿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乙方已经发生的住院费用、护理费以及其他费用已由甲方全部支付。甲方除此之外自愿赔偿给乙方其他各项工伤伤残损害赔偿款共计52000元人民币(伍万贰仟元人民币整)。
    第二、甲方给付乙方的工伤损害赔偿款具体包括后续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期间工资、停工留薪期工资、各项社会保险金等各项费用共计52000元人民币(伍万贰仟元人民币整)。
    第三、该笔工伤损害赔偿款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时付清。合同在双方签字后,即表明赔偿款已一次性付清。
    第四、本协议所涉及的工伤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支付给乙方该笔数额为52000元人民币(伍万贰仟元人民币整)的赔偿款后,乙方不得再在就此次事故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亦不再对乙方负有任何赔偿责任。
    第五、本协议生效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第六、本协议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情形,双方的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
    第七、乙方自愿放弃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所享有仲裁、诉讼的权利。
    第八、甲方在收取乙方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时,必须同时将其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病案材料、其他费用票据、各相关证件等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九、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日
    中间人: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日
    相关:工伤赔偿项目:
    1、治(医)疗费。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9、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
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1、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2、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