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写作格式行政公文的格式及范文
行政公文的格式包括以下部分:
1. 标题: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2. 正文: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3. 附件: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4. 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单一机关行文时,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成文日期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5. 页码:一般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编排在公文版心下边缘之下,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一字线上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一字,双页码居左空一字。公文的版记页前有空白页的,空白页和版记页均不编排页码。公文的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时,页码应当连续编排。
至于具体的范文,由于篇幅限制,无法一一展示,建议在政府网站上查询或查阅公文写作书籍获取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