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写作格式字体要求
行政公文写作格式的字体要求如下:
1. 公文标题使用小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
2. 公文的正文使用仿宋体字,字号为3号或4号。
3. 公文的正文内标题使用黑体字,字号为3号或4号。
4. 公文的正文内标题使用楷体字,字号为3号或4号。
5. 公文的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6. 公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行政公文写作格式
7. 公文的签发人姓名按照发文机关的排列顺序从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均匀编排,一般每行排两个姓名,回行时与上一行第一个签发人姓名对齐。
以上是行政公文写作格式的字体要求,具体要求根据不同单位或组织可能会有所不同,如有疑问建议咨询相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