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瑞殴打他人案(瑞公(安)行罚决字[2022]01356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瑞公(安)行罚决字[2022]01356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26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260140 
【处罚日期】2022.03.21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浙江省瑞安市公安局安阳派出所 
【处罚种类】行政拘留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温州市 
【处罚对象】周晓瑞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邢晓瑶2022.07.28 17:38:21 
处罚名称
周晓瑞殴打他人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瑞公(安)行罚决字[2022]01356号
被处罚对象
周晓瑞
处罚结果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2月16日1时许,周晓瑞在瑞安市安阳街道某店内因琐事与吴某发生争执后殴打吴某。周晓瑞在不清楚有何纠纷的情况下,无故以拳头打、水壶砸吴某头部的方式殴打吴某,致使其受伤。经鉴定,吴某的伤势达轻微伤,周晓瑞寻衅滋事的行为属情节严重。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周晓瑞行政拘留十二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瑞安市拘留所执行。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21
处罚机关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浙江省瑞安市公安局安阳派出所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