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5.17
∙【字 号】顺政发[2013]16号
∙【施行日期】2013.05.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李博等同志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
(顺政发〔2013〕16号)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以下同志结束试用期,任职如下:
李博任顺义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12年2月算起;
陈雪清任顺义区卫生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12年3月算起。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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