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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191探析中小学阶段学生足球裁判员培养路径
李 博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部,江苏 无锡 214121)
摘 要:本文以校园足球发展为切入点,以研究学生裁判员培养途径为研究方向,总结出适宜中小学足球裁判员特有的培养内容及途径,以期为我国足球裁判员队伍的后备人才输出提供保障。关键词: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裁判员培养
中图分类号:G8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51X (2018)08-100-02
投稿日期:2018-06-28
作者简介:李博(1993—),助教,硕士。研究方向:体育教学、体育经济与管理。
教育部等6部委《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2025年建设5万所校园足球特学校、200个左右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等目标。《意见》在发展校园足球的重点5大任务中提到“从小学到中学,要组织班级、年级联赛,开展校际邀请赛、对抗赛等竞赛交流活动”等内容。随着大量校园足球赛事的举办,裁判员与竞赛数量严重失衡。为加大裁判员后备人才储备,提高我国足球裁判员整体数量,提升我国裁判员整体水平,从小培养足球裁判员,成为足球裁判员未来发展的必然 趋势。
1 中小学阶段学生足球裁判
员培养思路
1.1 中小学阶段学生足球裁判员培养的可行性
目前校园足球联赛裁判员大多由体育教师、高校足球专项学生以及业余足球爱好者组成。相比而言,中小学学生裁判员少之又少。随着校园足球的推广及普及,足球场地设施的改善,热爱足球的青少年急剧增加,校园足球比赛增多,而在校体育教师数量有限,裁判员出现紧缺现象,且根据中国足球协会规定:“裁判员年龄要求为12岁以上既可参与裁判员培训活动。”而中学和小学高年级的年龄已经达到相关条件。另外,中小学生足球
运动员及爱好者具有庞大的人口基数,这也为中小学学生裁判员培养的可能性奠定 基础。
1.2 中小学阶段学生足球裁判员
培养的必要性
1993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明确指出,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1997年颁布《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积极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一个全面发展的人,就要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而裁判员素质也是综合素质的一定体现,其不仅仅需要懂得裁判理论,还需要具备一定的体能,优秀裁判员还需具备组织能力、与人交往能力、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良好的心理品质等。为满足裁判员的需求以及提高裁判员素质,在2001年中国足球协会与北京体育大学足球教研室成立了北京体育大学足球裁判班,以培养体育院校学生担当足球裁判员为目标展开一系列的培训工作。但随着校园足球的普及和发展,中小学校园足球联赛规模逐渐增大,当务之急是寻求解决裁判员紧缺问题的途径,培养中小学学生裁判员正好解决了裁判员后备队伍不足的问题。足球裁判员的培养也应从中小学抓起。一个优秀的裁判员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培养出来,目前我国的国际、国家级足球裁判多来自高校的体育教师,他们都有着扎实的理论功
底、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能够掌握比赛节奏,使足球运动员的技战术充分发挥。但高校体育教师毕竟都属于兼职裁判员,这也导致了我国国际级裁判数量极少、世界杯等国际赛场很难看到中国裁判员的身影。而培养中小学学生裁判员,其年龄的特殊性使其可以更早地接触裁判员业务,能为我国培养更多高水平的优秀的裁判员打下良好 基础。
1.3 中小学阶段学生裁判员培养内容
1.3.1 理论与实践培训 从事裁判工作需要掌握全面、系统的理论知识,即裁判员要熟悉和正确理解足球规则并深刻领会裁判法精神。由于中小学生认知的特殊性,学生裁判员教材的选择应符合中小学学生认知特点,尤其是小学生裁判员教材应简明易懂,多以图片引导、诠释足球竞赛规则。裁判员手势、哨音、助理裁判旗语、红黄牌判罚等都属于裁判员技能,足球裁判员的实践过程是对裁判知识的再学习和进一步巩固裁判技能的过程。
1.3.2 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良好的身体素质是做好裁判员工作的保障。裁判员在执裁过程中,必须积极跑动,准确选位,选择较好的观察角度,使运动员比赛焦点呈现在裁判员视野中,裁判员与运动员比赛焦点的距离,要保持在10m 以内 。由此可见,足球裁判员的跑动距离不比运动员跑动距离少,所以裁判员身
doi:10.3969/j.issn.1674-151x.2018.15.050
体育教育
理论与方法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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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素质在比赛中也起着重要作用。其次,
良好的心理素质是做好裁判员工作的基本
条件。裁判员的判罚对比赛结果有着直接
的影响,所以裁判员本身就承受着相当
大的压力。培养学生裁判员的心理素质不
仅有利于学生裁判员抵抗外界干扰,建立
裁判员威信,做出公正、公平的判罚,更
加培养了学生自身的心理素质,使之提高
其在生活中承担压力的能力。
2 中小学阶段学生裁判员培
养存在的问题
2.1 学校对学生裁判员培养不重视
对中小学校而言,学校的核心是要
提高升学率,校园足球比赛主要为丰富学
生的校园生活,在组织校园足球比赛中,
基本是由体育老师担任裁判工作,校方考
虑中小学生的年龄问题,无法胜任比赛裁
判这一工作。另外,为了繁重的学习任务,
校方尽可能减少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增
加学生文化课的学习时长,导致学生没有
足够的课外活动时间。
2.2 家长对培养学生裁判员概念
构架不清晰
家长在很大程度上希望自己的孩子
能提高文化成绩,在升学时能考到好学
校,所以学生的课外时间大多都花在课外
补习班,学生几乎没有精力进行裁判员理
论和实践的学习。家长对学生裁判员的概
念不清晰,导致其对中小学生从事裁判工
作有抵触情绪,且一些家长功利性太强,
在学生兴趣的选择上往往用“有用论”来
衡量学生兴趣的价值,如能否直升重点学
校或者有无颁发证书,颁发的证书对升学
有无作用等,这使得学生的观念发生潜移
默化的改变,使得学生裁判员工作变得不
纯粹。
2.3 未形成中小学生特有的裁判
员培养机制
中小学生足球爱好者有着巨大的优
秀足球裁判员潜力,培养学生裁判员能
满足校园足球联赛所需要,但地方足协、
学校及相关部门对中小学生裁判员培养
的重视度不够,且尚未提出此观点,所
以未形成相应的具有中小学特点的培养
机制。
3 中小学阶段学生裁判员培
养的发展策略
3.1 学校应积极组织学生裁判员
的培养工作
中小学中有大量的足球爱好者,这
些潜在的学生人都是培养学生裁判员的
基础。学校应在校内组织学生参加足球裁
判员培训,形成学生裁判员培养体系。首
先,在校内开设学生足球裁判员培训班,
重视学生裁判员选材。每周安排一定时间
为学生裁判员讲课,安排适宜于中小学年
龄段特点的课时分配,多组织校内校外班
级联赛,增加学生裁判员实践机会。通过
理论和实践双重考核,综合评估,选拔优
秀学生裁判员。此外,学校应加大资金投
入,创造良好的教学资源和硬件设施,如
现代多媒体电化教学设备、良好的运动场
馆与完备的器材设备、丰富的文献图书音
像资料为学生裁判员培训提供基本的物质
保障。
3.2 打破家长思想禁锢,转变家
长观念
现代社会需要的是复合型人才,而学
生参与裁判员工作,能够让学生得到全面
的锻炼,并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心理素
质、智力水平等多方面素质,为学生整个
人生的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打破家长思
想禁锢,转变家长观念,让家长认识到学
生裁判员工作对学生自身发展的重要性。
学校方面,学校体育老师或专项教练应积
极与家长交流沟通,说明学生裁判员的重
要意义。家长在日常生活中,多参与到体
育运动之中,亲身感受体育运动的魅力,
身体力行为孩子作榜样。
3.3 构建学生裁判员特有的培养
机制
3.3.1 教育部门提供相应的政策保障 构
建学生裁判员培养与输送网络体系,教育
部门提供相应政策保障。中小学生裁判员
的培养不仅仅要依靠体育部门,也要通过
教育部门的配合,相互协作。由于学生裁
判员培养过程囊括了小学、初中、高中3
个学历阶段,每一个培养阶段的衔接尤其
重要,对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当地
教育部门对优秀学生裁判员能给予相应的
加分政策,鼓励学生参加学生裁判员工作,
对学生和家长都是非常有效的激励。
3.3.2 制定学生裁判员等级考试制度 中
国足球协会章程规定:“中国足球裁判员
的等级分为3级、2级、1级和国家级4
个级别”,我国目前3级、2级、1级足球
裁判员的申报、培训、考核、注册、使用
等方面的管理由各地方会员协会负责。这
为健全中小学生足球裁判员等级考试机制
与使用机制的提供条件。建立中小学生足
李博
球裁判员培养领导与实施小组,主动与地
方足球协会协调、联系,将中小学生足球
裁判员的培养纳入到地方足球协会的整体
计划之中,定期中小学生足球裁判员进行
裁判员等级考核,颁发等级证书,培养优
秀学生裁判员执法地、市级校园足球联赛。
4 结 语
校园足球的发展不仅仅是为了培养
优秀的足球运动员,更要做到足球运动员、
教练员、裁判员等相互协调发展,教练员
与裁判员的数量与业务水平同时影响着运
动员的技术水平的提高。在发展校园足球
的过程中,应发挥青少年运动员的横向发
展能力,提高家长对于足球裁判员的正确
认识,另外足球协会、政府等相关职能部
门给予政策支持。这样一来,不仅能有效
帮助足球运动员的长期有效发展,更能为
我国匮乏的裁判员资源提供补充,培养优
秀的青少年足球裁判员的同时,也为我国
校园足球事业添砖加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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