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上下五千年隋唐时期主要内容
一、中华上下五千年隋朝时期主要内容:
1.开皇盛世
公元581年,杨坚接受北周静帝的禅让,登基为帝,定国号为大隋,改元开皇。杨坚就是隋文帝。
就在杨坚登基后不久,突厥人便以北周兄弟之邦自居,打着为北周报仇的旗号,攻入长城,一路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其实,突厥人是因为漠北草原遭遇灾荒,无法生存下去才到中原来抢东西的。在隋朝建立之前,北周一直与突厥交好,每年都会向突厥纳贡。杨坚建立隋朝后,既不向突厥进贡,也没有为处于困境中的突厥提供援助,这使得突厥的沙钵略可汗非常生气,所以才命令突厥骑兵进入关内烧杀抢掠。
杨坚接到消息后,立即调兵遣将,抵御突厥骑兵的骚扰。但是,隋军与突厥骑兵交战多次,胜少负多。杨坚正打算要吞并陈朝,如果不能彻底地征服突厥,那么他吞并陈朝的大计必然受到影响。
就在杨坚为此烦恼的时候,北周将领长孙晟出现了。长孙晟曾送过北周的公主去突厥和亲,在突厥人的领地里生活过一年。在这一年的时间里,他结识了很多突厥贵族,突厥的沙钵略可汗有一个德高望众,非常有心
计的弟弟,名叫处罗侯。沙钵略可汗妒贤嫉能,总是担心他的弟弟会对他造成威胁。处罗侯知道这件事后,便来长孙晟帮忙。他希望借助隋朝的力量,帮助他对付他的哥哥。长孙晟见到杨坚后,提出了利用突厥各部落之间的矛盾,扶持势力小的部落,以此抵制强大部落的策略。杨坚觉得这个方法可行,便决定按照长孙晟的方法来对付突厥。
此后,杨坚派使者前往西域,与那里的突厥达头可汗结交。为了离间突厥各部落之间的关系,杨坚还故意赏赐给达头可汗狼头纛和其他财物。沙钵略可汗知道这件事后,果真对达头可汗产生了猜疑。杨坚还派长孙晟携带着大量金银珠宝,去结交契丹、奚等部落。长孙晟还去与处罗侯见面,挑拨他与沙钵略可汗的关系,希望他能够与隋朝站在一边。
沙钵略可汗被一步步孤立起来。他非常生气,打算率领大军教训一下隋朝。在这个时候,长孙晟却散布谣言说,臣服于突厥的铁勒部落派兵对突厥的牙帐进行了袭击。沙钵略可汗对此深信不疑,很快就率领大军返回了漠北。
公元583年,杨坚看到时机已经成熟,便下达了向突厥反击的命令。隋朝数万大军兵分八路,向漠北挺进。双方主力部队在白道川(今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西北)相遇。沙钵略可汗占据着地利优势。他认为隋军的战斗力薄弱,根本就不敢向突厥大军发动进攻。可是,隋军很快就让他为轻敌付出了代价。隋军主力向突厥
的军营发动猛烈的攻击,打得突厥军队溃不成军。此后,隋军乘胜追击,将突厥各部可汗一一击败,取得了对突厥战争的重大胜利。突厥各部逐渐衰落下去,再也无法对隋朝构成威胁了。
此后,杨坚又在政治、经济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变,使得隋朝的国力不断提升。
隋朝建立后,杨坚就发现,地方官制存在着编制混乱,官员队伍臃肿的弊端。当时有些地方的居民只有几百户,竟然归两个郡管辖;有些地方不足百里,却设置了好几个县;有些县竟然只有三四户百姓。很多年轻人进入官场之后,面对着名目繁多的行政区划和官职名称,竟然不知所措,往往需要花费很长时间才能够熟悉。
面对着如此混乱的局面,杨坚并没有退缩。他制定了“存要去闲,并小为大”的原则,开始大规模地整顿地方官制。
首先,杨坚取消了郡制,将前朝沿用已久的州、郡、县三级制度改变为州、县二级制度,县直接归州管辖。后来,杨坚又把州改为郡,形成郡、县二级制度。
其次,杨坚又创制了很多制度来防止地方官员势力过大,贪赃枉法等问题出现。比如规定地方官员的任期为三年,三年之后必须离任;规定官员要“异地为官”,不能在自己家乡所在的州县做官;禁止官员在地方两次
担任相同的职务,等等。
第三,将汉代以来形成的地方官员自主选择用手下的制度废除。在隋朝之前,地方官员有自主设置官吏的权利,如此一来,那些地方官员很容易形成主仆关系,地方割据势力便会出现,不利于朝廷的统治。杨坚将这一制度废除,并让吏部掌管地方官员任命和考核的权力,各级地方官员便只能听命于中央了。
第四,杨坚还规定地方的太守或者副手每年年底都要进京述职,从而加强了对地方官员的控制。
除了改革地方官制,杨坚还在中央确立了三省六部制,使得皇权得到加强。
经过杨坚的努力,隋朝在建立后的二十年里,出现了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的局面。这种局面被称作“开皇盛世”。
2.三省六部制
三省六部制是我国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三省是指门下省、尚书省、中书省,六部是指吏部、兵部、礼部、都官(后改为刑部)、度支(后改为户部)和工部。三省六部制是隋文帝统治时期正式确立下来的,主要负责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及执行。
在隋文帝正式将三省六部制确立下来之前,这种制度经过了漫长的发展、演化过程。
尚书省起源于秦朝。秦朝的统治者在少府下设置主管典籍的尚书,从此之后,尚书这一官职被沿用下来。西汉时,汉武帝废除了以丞相为主的外朝的部分权力,设立以大将军为首的内朝,代替外朝掌管处理军国大事的权力。沟通内外朝的事宜由原属少府的尚书以及中书谒者负责。东汉时,朝廷设置了统领百官政事的尚书台,尚书台的长官被称作尚书令。但此时尚书台仍然归少府管辖,权力有限。
东汉末年的曹操自己担任丞相,把原来属于少府的尚书吏部曹、选部曹等移为丞相手下的官员,又将汉武帝建立的内朝转到外朝,尚书省的建立便由此开始。曹丕当权后,他觉得尚书等官职权力过大,就以曹操设立的专门负责处理机要文书的秘书省作为基础,设置了负责掌管机要,起草和发布诏令的中书省,中书省的最高行政长官为中书监。曹丕还把秦朝的散骑和汉朝的中常侍合并起来,称为“散骑常侍”,并设置散骑省。散骑省与禁省负责保卫皇帝,同时制约中书省的权力。东晋司马丕执政时,把禁省和中书省合并为门下省,设置侍中、给事黄门郎、给事中、散骑常侍等官职。北朝时期,门下省负责参与决断军国大事,是最为重要的行政部门。
直到南北朝后期,门下、中书、尚书这三个省仍然各自负责自己的事情,并没有有机地结合起来。这三个省的长官都称为“宰相”,只是随着朝代的变更,权力的范围有所不同而已。李常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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