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说明
总包负责安排厨房和人员,负责工地现场业主、监理公司、管理公司(如有)不低于8人的伙食,并按月向小灶单位结算30元/天*人的餐费。
我方项目经理监督总包对小灶单位的伙食费结算情况。
二、伙食费标准
人民币30元/天*人(说明:此费用只为食材费用,不含煤气、水电、餐器具摊销等其他任何费用)。
三、食材标准
食物的质量、卫生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并满足如下具体标准:
1、食用油标准
食用油的品牌必须选用连锁超市有售的品牌,不得使用散装油、“地沟油”。
2、蔬菜标准
需保证烧制所用的蔬菜新鲜,无异叶、发酸变质、烂叶的现象。
3、肉类标准
需保证肉质、颜、气味、水分上无异常。
4、主食类标准
采购的大袋装米、面必须有生产日期、保质期及货源的生产合格证。
5、副食类标准
对于袋装调料品,必须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生产地等相关内容。对于干菜、大料、干货等散装的料品,需保证无发霉、变质的现象。
四、结算方式
伙食费算在我司与总包签订的承包合同中,总包按月向小灶单位结算30元/天*人的餐费。
五、监督整改方式
招采部门在对总包的履约情况进行打分时,根据项目经理反馈的工地伙食情况,将总包对于伙食要求的执行情况体现在履约打分中。
六、生效日期
2014年8月1日。
食用油标准 (资料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