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舟山岛的宗教文化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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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岛位于中国东部海域。早在唐代,舟山便成为中国对外贸易四大港口之一明州港的出海口;宋、元时期,舟山与日本、韩半岛交通频乃;明代,六横双屿港"国际走私贸易市场"与印度科钦、日本长峙形成东方国际贸易鼎立三足之势;战争时期,英国殖民主义者首叩定海关。期间,许多商人、旅行家、僧侣、传教士等汇聚舟山,带来了佛教、基督教等外来宗教,这些宗教和舟山本土的道教及其它民间宗教交相辉映,形成了兼容并包,多元合作,和谐互动的宗教文化特质。比较热门的专业
一 多元性和包容性
舟山居民大多是在不同历史时期从浙、闽内陆和中原大陆迁徙而来,所以,舟山宗教文化是以儒家文化为主体,兼容了佛教、道教、基督教和其它民间宗教。因此,多元性是它的主要特点之一,而释、儒、道、耶能同处共存,充分体现了舟山宗教文化的包容性。
舟山原始宗教以鸟图腾和龙蛇崇拜为主(参见拙作《舟山与日本风俗比较》)。秦汉以降,大量汉人多次入海,带来了中原文化,道教就跟随入海的方士传入舟山。相传著名方士如徐福、安期生、梅子真、葛玄、葛洪、陈禅师、金信郎都曾在这里活动过,留有大批史迹。最古老的道教史迹是"安期洞",据说是安期生采药炼丹的地方,今桃花岛即因安期生泼墨成桃花而称闻。秦海璐的婚史
道教之一的五斗米道又称天师道,曾随孙恩义军广布舟山。东晋末年,舟山发生了以五斗米道孙恩为首的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影响最巨的海上农(渔)民起义。尽管后世史家对这次起义评价各不相同,但都一致承认它是受五斗米道影响下的起义,因而它是五斗米道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对舟山宗教文化影响弥广(参见拙作《韩国孝女沈清投水事象探析》)。萱
舟山的道观散布很广,各路尊神皆受崇拜。定海"三忠祠"原附祭在和昌弄内的关帝庙,因为主祀关帝而得名。定海道头东岳山、双桥,岱山大衢桂花、乍门有东岳宫,主祀东岳大帝;舟山境内还有龙宫、三观堂等。关于龙宫,光绪《定海厅志》辑录有多处,其中重建于清光绪二年(1876)的展茅龙宫保存完好。三官信仰起源于远古先民对天、地、水的自
然崇拜。据清光绪《定海厅志·祠庙》记载,昔舟山境内有三官堂、三圣殿7处,其中规模较大的一所在定海城关,至今保存完好,香火鼎盛。定海城东仍遗留着三官堂地名。可见三官崇拜在舟山源远流长。此外,在沈家门东港牛厂角北面有一通落款为清同治四年(1865)的"伏羲庵"石碑,庵名"伏羲",可能与道教始祖伏羲崇拜有关。又据《普陀山志》记载,普陀山也有伏羲庵。由此可见,自古舟山信奉道教者应不在少数。
舟山最早的佛教古寺是定海北门外的"观音庵",创建于东晋时期(317-420)。嗣后,"(普陀山)深麓中有萧梁(502-549)所建宝陀院,殿有灵感观音。"唐咸通四年(863),日僧慧萼(一说新罗商人)在普陀山创立了不肯去观音院。吴越时期(907-978),由于江浙没有经过大的战乱从唐末平稳过渡到五代,所以舟山比较,经济较富足,海外贸易也相应的扩大。于是,弘扬天台教理、信奉观音之风大行,佛刹遍布舟山各岛。特别提请注意的是,在吴越、日本列岛、韩半岛海外交通必经地的普陀山、大衢山、金塘诸岛,先前岛上寺院如东亭寺、翠萝寺等虽经会昌法难(841-847)多有倾圮,但五代两宋间都得到了重建、扩建或迁建(参见拙作《吴越时期舟山寺院文化与海外交流》)。普陀山佛教在宋、元两代蓬勃发展,嘉定七年(1214),朝廷赐银修圆通殿,并钦定普陀山为观音道场。明万历时期,观音道场中兴,与五台山(文殊道场)、峨眉山(
中秋祝福语2022最火普贤道场)、九华山(地藏道场)合称为我国佛教四大名山。康熙廿六年(1687),舟山展复,清廷赐银重建普陀山寺院。民国时期,山中有3大寺、88庵院、128茅篷,4000多僧侣。朝山进香者梯航而至,络绎不绝。
李晨出轨定海北门外“观音庵”
佛教从东汉末年传入中国,到唐朝成为中国主流文化的一部分。由于禅宗用儒家的观点来解释佛教的世界观,把佛从遥远的彼岸拉入人的内心,心即是佛,把渐悟改为顿悟;并用
儒家的宗法制度改造佛教戒律,制定出适用于中国禅宗的戒律。所以,禅宗盛行。舟山禅宗的兴盛与真歇有关。真歇(1091-1152),又名清了,俗姓雍,四川安昌人。11岁削发四川圣果寺。北宋宣和五年(1123)继承长芦道法席。南宋绍兴元年(1131)至普陀山,结庵南天门,题曰"海岸孤绝处"。旋任宝陀观音寺住持,易律宗为禅宗。后至国清、雪峰、育王、龙翔等7所古刹讲经,得度弟子400余人,嗣法者30余人,被尊为普陀山禅宗第一代祖师。
基督教于16世纪随着六横双屿港"国际走私贸易市场"的形成在舟山滋生,葡人品笃《远游记》谓当时的双屿港有葡萄牙人建造的教堂1所,应该是舟山最早的基督教堂。由于天主教耶稣会传教士来华主要通过海路而来,所以基督教传教活动在舟山要领先于江浙内陆。到舟山传播基督教有确切记载的是德籍人郭士立和英籍人马礼逊,1840年他们随军侵占定海县城,向居民发放《圣经》,传教1年余。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法国传教士顾芳济来舟山传播天主教。二十七年,浙江首任主教法籍人石伯铎在定海紫微和城关北门建教堂,时有教徒数百人。咸丰二年(1852),教堂及祈祷所增至7所,不久,因教徒与众发生冲突,减至2所,余改为义学。清末至民国13年(1924),各岛又兴建大小教堂、祈祷所9所,教徒增至2281人,此后,仍陆续发展。舟山偏于浙东一隅,受到儒家的强烈影
响,氏族宗法是社会底层构建中最主要的要件,家族寺庙修建体现了血缘和神权的结合,舟山人既在家庙、宗祠中供奉祖先牌位,又供奉与本族关系密切的神明。同时出现了佛教、道教与民间宗教的神明与祖先牌位并列供奉在同一寺庙的现象。家庙、宗祠也是舟山岛民间管理的中心,既可以调解民事纠纷,又可以解决经济争端乃至管理教育、慈善工作。这样,舟山人普遍信奉鬼神的现象得到了很好的解释,因为人们关心的是自己的愿望能否实现,至于所祭拜的是何方神圣,那无关紧要。普陀展茅曾建有五都神庙,可视作是当时展茅族的家庙。又如桃花岛茅山庙供奉的茅山侯王,虽无从考证其属何方神圣,但实际上是康熙复垦后从宁波移民该地族的保护神。庙中植一通"海不扬波"碑,刻于清光绪元年十二月。碑文中明确晓谕:"……该五山渔户以及舵水人等知悉:尔等须知,受雇出洋,各由己原,应如该总董胡祖芳等所称,如船主雇工,专雇者,归给失主安葬费钱二十千文,半雇半分,本利者,减半给之,全与合伙者,例不准给。如尸骸不能收取者,外给招魂资费钱六千文。不论在家在船,或遇佣雇,急病身之与同,一时过渡出洋,失脚落水者,均照二十千之议。如失主过贫,愿与厚给者听该尸属须,各安天命,照议领给,毋得意外。如敢故违,许该董等据实禀府,以惩惩究。各宜凛尊毋违,特示。"照此,凡桃花庄范围内所发生的海损事故均按此规定办理,既解决受难家属实际困难,又限制某些人
借机惹事生非,挑起事端,有效地解决了经济争端,调解了族内船主与雇佣渔民之间双方利益。而且通过家庙、宗祠也加强了家族内部的团结和扩张,保护家族的势力范围甚至对外扩张,这样,宗教的力量不仅巩固了家族的社会地位,也强调了家族利益的最大化。舟山独特的宗教包容性与这些因素息息相关,同时也体现了它的实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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