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应青、赵薇、赵某、赵国斌、杨冬春与易世民、杨芝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案由】民事  侵权责任纠纷  侵权责任纠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审理法院】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10.26 
【案件字号】(2020)湘09民终1682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陆康彪李京伟黎娜 
【审理法官】陆康彪李京伟黎娜 
【文书类型】裁定书 
【当事人】谢应青;赵薇;赵钰;赵国斌;杨冬春;易世民;杨芝花 
【当事人】谢应青赵薇赵钰赵国斌杨冬春易世民杨芝花 
【当事人-个人】谢应青赵薇赵钰赵国斌杨冬春易世民杨芝花 
【代理律师/律所】贺孟辉湖南理定明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律所】贺孟辉湖南理定明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贺孟辉 
【代理律所】湖南理定明律师事务所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字号名称】2020春节档电影民终字 
乔任梁死亡现场【原告】谢应青;赵薇;赵钰;赵国斌;杨冬春 
【被告】易世民;杨芝花 
【权责关键词】法定代理法定代理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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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结果】本案按上诉人谢应青、赵薇、赵钰、赵国斌、杨冬春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2-09-23 18:58:34 
谢应青、赵薇、赵某、赵国斌、杨冬春与易世民、杨芝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湘09民终1682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谢应青。
     上诉人(原审原告):赵薇。
     上诉人(原审原告):赵钰。
惊喜的反义词     法定代理人:谢应青,系赵钰母亲。
     上诉人(原审原告):赵国斌。
     上诉人(原审原告):杨冬春。
     上述五上诉人之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汤仁和,益阳市高新区正天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刘诗诗 袁弘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易世民。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杨芝花。
     上述两被上诉人之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贺孟辉,湖南理定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经过     上诉人谢应青、赵薇、赵钰、赵国斌、杨冬春因与被上诉人易世民、杨芝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2019)湘0902民初255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通过阅卷、询问当事人等方式,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审理过程中,谢应青、赵薇、赵钰、赵国斌、杨冬春在收到本院诉讼费交纳通知书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案件受理费,虽提交了其所在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但不符合《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免交诉讼费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二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小学英语试卷裁判结果     本案按上诉人谢应青、赵薇、赵钰、赵国斌、杨冬春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落款
审判长  陆康彪
审判员  李京伟
审判员  黎 娜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张淼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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