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理解〕
1.担保物权:以担保债权完成为目的的物权。
2.类型:
3.特点
(1)附属性——附属于主债权;
(2)优先受偿性——优先于一般债权受偿;
(3)附条件性——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约定的情形出现。
(4)不可分性。第—,担保物权设定之后,物的分割、被担保之债的分割, 均不导致担保物权分割; 第二,物局部灭失的,剩余局部仍担保 债权的全部;第三,债权局部消灭的,担保物权 并不因此局部消灭〔仍旧可以就全部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
(举例 1)甲、乙共有的 1 吨库存货物,抵押给 A 银行,后来甲、乙二人分割共有的 1 吨货物,每人 0.5
吨,银行的抵押权仍旧及于全部的 1 吨货物。A 银行完成抵押权时,可以要求拍卖全部的 1 吨货物。
(举例 2)如果甲把房屋抵押给 A 银行贷款 100 万,后来A 银行将其中 50 万债权转让给 B 资产治理公司,该套房屋仍旧担保全部的 100 万债权。如果 A 银行要完成抵押权,可以要求拍卖整套房屋,当然,它只能就其中 50 万行使优先受偿权,剩余 50 万是B 公司的。
(5)物上代位性。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 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举例)甲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借款 100 万元。抵押期间,甲的房屋因火灾烧毁,幸好甲事先为房屋
投保了火灾险,保险公司赔偿甲 120 万元。甲到期未清偿银行欠款,银行有权就保险公司赔偿甲的 120 万
元中的 100 万元优先受偿。
4.流质、流押条款的处理★★★
〔民法典修订表述,注意案例〕
抵押权人、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质押财产归债权人全部的, 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总结) 不按全部权转移,而是按抵押或质押担保处理。
5.担保物权与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新规〕
〔1〕抵押权、登记生效的权利质权 必须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限内行使。
〔2〕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债权人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后 未在法
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对债务人申请强制执行,不得再行使抵押权 / 登记生效的权利质权。
〔3〕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财产被留置的债务人或者对留置财产享有全部权的第三人请求债权人返还留置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请求拍卖、变卖留置财产并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交付生效的质权同〕
(总结)
1.不以占有为要件的担保物权〔抵押权、登记生效的权利质权〕 | 必须按期行使〔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限内以及法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行使〕 |
2.以占有为要件的担保物权〔留置权、交付生效的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 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
二、抵押权 ★★★
〔一〕抵押权的特点★★★ 1.不转移占有的担保
2.第三人提供的抵押
债权转让,抵押权一并转让〔担保物权的附属性〕; 债务转让,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不再承当担保责任。
(注意)全部第三人提供担保的,道理都相同,如保证。
〔二〕抵押财产的范围:除了法律禁止的都可以抵押1.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
不可抵押的财产 | 例外 |
〔1〕土地全部权 | |
〔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土地使用权 | 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如(民法典)规定:土地经营权可以抵押 |
〔3〕公益性非营利法人的公益设施 | 非公益财产可以抵押 |
〔4〕权属有争议的财产 | |
〔5〕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 抵押在先的,抵押有效 |
〔6〕法律法规规定不可抵押的其他财产,如违法、违章建筑 | |
张天爱方声明
潘晓婷胸部多大(例题·单项选择题)〔2021送老师什么礼物好 改编〕依据物权法律制度规定,以下选项中属于禁止抵押的财产的是〔 〕。A.土地全部权
B.正在建筑的建筑物C.海域使用权
D.正在制作的生产设备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民法典)规定以下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全部权;〔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全部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诊治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诊治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4〕全部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2.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地上房屋的关系★★★〔注意案例〕
(1)地上已有建筑物的 〔房随地走、地随房走〕 以建筑物抵押——效力当然及于建设用
地使用权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效力当然及于建筑物
(2)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时 尚未建成建筑物的
房地整体处分〔拍卖〕,但建筑物拍卖所得价款债权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抵押权的效力仅及于建设用地使用权〕。
(例题·案例题)A 房地产公司为筹集工程建设资金,用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甲银行贷款 3000 万元,之后开始建设商品房,后因 A 公司不能归还甲银行贷款,甲银行欲对 A 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行使抵押权。
问题:假设甲银行行使抵押权,其权利标的是什么?甲银行如何完成自己的抵押权?
(正确答案)抵押权的标的只包含建设用地使用权,完成时,应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建好的房屋一并拍卖, 但房屋拍得的价款银行不可优先受偿。
3.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 合约有效,先补缴出让金
无论是直接以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还是以地上建筑物抵押,当事人不得以划拨建设用
地使用权抵押未经批准为由主张抵押合约无效,在完成抵押权时,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应当 优先用于补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
4.抵押中主物与从物的关系—— 关键看从物产生时间
从物产生于抵押权设立前,抵押权的效力及于从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从物产生于抵押权设立后,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但是在抵押权完成时可以一并处分。
(总结)以抵押时的财产为限。
5.抵押财产发生添附的处理
抵押权依法设立后,抵押财产被添附,结果有三:
添附后果 | 抵押效力 |
2022中秋节图片①添附物归他人全部 |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补偿金。〔物上代位权〕 |
②添附物归抵押人全部 |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添附物,但添附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增加的, 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增值局部 大学生学期总结 |
③抵押人与第三人因添附成为添附物的共有人 |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人对共有物享有的份额 |
(总结)抵押财产发生添附,抵押权不受影响。
〔三〕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抵押权的担保范围包含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完成担保物权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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