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19卷第15期
20201915
□赵海英
【内容摘要】刑讯逼供行为的“始发地”即是侦查阶段,要想从根源上防范刑讯逼供行为就需要对侦查阶段入手。尽管国家已
河国荣出台多部法律法规,但在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诸多刑讯逼供行为。侦查机关自身机制建设需要加强,侦查技术手
段和侦查队伍建设有待提高,
被追诉者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有待加强,对侦查行为实施有效监督,建立并完善多方面的体制机制防治刑讯逼供行为的发生。
【关键词】刑讯逼供;侦查阶段;疑罪从无【作者简介】赵海英(1997.10 ),女,内蒙古锡林郭勒人,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
冤案的产生引发了关于侦查机关刑讯逼供行为的讨论,刑讯逼供行为屡禁不止是当今法制发展的一个顽疾。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制度改革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应对刑讯逼供行为的良策。然而这并不是从根源上解决刑讯逼供行为发生的最好方法,应从刑讯逼供行为本身所处环境、形成原因和背景的入手探求刑讯逼供的治本之策。
一、侦查阶段防范刑讯逼供的必要性
侦查阶段是案件受理后经历的第一阶段,刑讯逼供行为多发生在侦查阶段。从实践发生的案例来看,容易发生刑讯
王迅老婆逼供的环节有三个,
一是抓获犯罪嫌疑人时,二是采取强制措施时,三是讯问过程中。此三个环节均存在于侦查阶段。侦查阶段所取得的证据往往是起诉和审判的重要依据,查清
案件的事实真相,
收集相关证据都是在侦查阶段完成,因此,刑讯逼供行为在侦查阶段是最易发生的。要想遏制刑讯逼
供行为,
根源防治的重点便是侦查阶段。绝大多数的错案形成都与刑讯逼供有着密切联系。钱钟书先生在谴责刑讯逼供时曾引用古罗马名言“言行之下,
能忍痛者不吐实,不能忍痛者吐不实。”贝卡利亚也认为“刑讯能保证强壮的罪犯获得释放,
并使软弱的无辜者被定罪处罚。”人性本身就存在趋利避害的的特性,为了缓解肉体及精
神上的痛苦,让“犯罪者”吐露事实真相也不是一件难事。从
侦查机关的办案角度出发,
则认为是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法律惩罚,
故意隐瞒犯罪事实,在案件无法取得进展的情况下,运用一些手段查明犯罪真相又未尝不可。但是,一旦采取刑
讯逼供并对侦破案件取得一定成效后往往会被接连采用,
刑讯逼供会使真正的犯罪者吐露事实真相,必然也会使无辜者受惩罚。因为侦查机关的刑讯逼供容易使真正的犯罪者漏
网,
燃气灶火小也会使无辜者蒙冤甚至失去生命。刑事诉讼法的宗旨即是为了保证刑法的良好实施,更好的惩罚犯罪保障人权,而刑讯逼供行为不仅仅会损害被追诉者的权利还会给社会大
众的权利带来潜在的威胁,
刑讯逼供行为引起的冤假错案更是对国家司法公信力和权威的一种损害。因此,
防治刑讯逼供行为是刑事诉讼法方面保障人权的保障措施之一。
二、侦查阶段产生刑讯逼供的原因
(一)部分刑事法律规范缺乏可操作性。一是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法律中有关遏制刑讯逼供的规定大多停留在“严禁
”、“不得”和“不能”上,缺乏有力度地遏制刑讯逼供的法律机制,而且各法律规定之间相互重复,不具可操作性。在
法律规定中也并没有给出具体的实施性条款,
比如,当案件在起诉阶段或者在审判阶段被发现有刑讯逼供行为时,该由哪一个部门运用什么程序对刑讯逼供行为做出什么样的解决。二是法律对于侦查阶段的刑讯逼供行为没有一个较为合理可行的监督规定,缺乏有效监督的权力易滋生独裁。最
后就是法律对于实施刑讯逼供者的惩处力度不够
,《刑法》中高
《慈善法》等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制定了地方性的法规规章进行细化,但各地规定不尽一致,不利于我国慈善法律体系的协调统一。
因此,我国在慈善事业发展方面的当务之急应当是尽快梳理全国的慈善法律体系,对空白区域尽快弥补,对不协调的部分尽快修改或废止,确保我国慈善法律体系的统一。
(二)明确外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行业自律规范。我国《慈善法》规定了监管主体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同时规定了监管主体未尽到监管责任时的法律责任。但《慈善法》赋予
民政部门的监管权限自由裁量范围过大,
监管缺失的责任规定也过于宽泛,不利于外部监管责任的落实。
王珞丹车震同时,虽然有中国慈善联合会等自律组织和《中国慈善
联合会会员公约》
李赛凤图片等自律性规范存在,但目前为止,我国慈善组织内部治理还未形成统一的标准,慈善行业从业人员还缺
乏自律的自觉性,
行业自律仍有待于进一步规范。(三)细化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提高违法成本。目前《慈善法》尚未出台可行的实施细则,信息公开方面的规定过于
泛化,
慈善组织违法程度难以确定,违法成本相对较低。而信息公开是慈善组织健康运行的基本要求,因此,务必要细化《慈善法》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如给出公开时限和公开内容,
马凡舒服装掉落图明确未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法律后果,让慈善组织真正做到在阳光下运行,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参考文献】[1]谢琼.国外慈善立法的规律、特点及启示[J ]
.教学与研究,2014,12:23 31[2]赵挺.慈善组织的运作及法律监管—
——专访英国慈善委员会官员肯尼斯·迪布尔[
J ].中国第三部门研究,2017·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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