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过程中的犯罪新闻报道
作者:陈澜鑫
来源:《青年与社会》2013年第五行穿衣指南2022年5月16>快乐男声张翰郑爽10
        【摘 要】处于侦查阶段的犯罪新闻报道,其法理基础是公众知情权和监督司法活动。但这样的犯罪新闻报道有可能妨碍无罪推定原则,有可能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复归权和隐私权。因此必须对此类新闻报道予以规制,规制的原则应当是将报道内容限制在公共领域。
        中国梦之声陆敏雪【关键词】犯罪新闻;无罪推定;隐私权
        对于当下发生的一些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在其侦查阶段,新闻媒体往往就采用长篇幅深入调查的方式呈现,例如最近复旦投毒案中《博客中国》、《南方周末》的等媒体对于犯罪嫌疑人的长篇幅调查性报道。这类报道对案件的过程进行了详尽的描述,同时也披露了大量犯罪嫌疑人的个人信息。在尚未进入审判阶段,并且公安机关尚在侦查时,对于犯罪新闻的报道是否有可能会妨碍司法中的无罪推定以及是否会侵犯犯罪嫌疑人的隐私权,都是值得分析研究的问题。
        一、从余世维语录侦查密行到侦查公开
        1808年的《法国治罪法》(即刑事诉讼法典)是大陆法系国家刑事诉讼制度的奠基之作,这部法典的第十一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侦查和预审一律秘密进行。这样的侦查密行原则不仅仅是针对普通公众的,侦查的进展甚至对于嫌疑人也不能透露。在对外严格保密的要求之下,每一个程序的参与者都被要求保密。
        然而,新闻自由、诉讼人道化的思潮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逐步占据主动,侦查过程提升公开性的要求逐步得到各国法律承认。必须要说,侦查程序的公开是社会公众知情权的要求,对于监督司法运作、增强司法认同的确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侦查公开也有基于保护犯罪嫌疑人基本权利的考量,在公众的监督之下,一切对于犯罪嫌疑人做出的行为都应当在法律上论证其正当性。侦查的适度公开已经成为现代各国刑事诉讼的发展趋势,包括对当事人的公开与以及社会的公开。对于社会的公开,就必然借力于新闻媒体。因此侦查公开以及司法公开都是伴随着对于新闻自由的保障而得以立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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