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查法律(法理、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概论,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公共行政管理、公文写作、国情市情、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
第一部分政治类:包含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第二部分经济类:包含政治经济学基本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微观经济、宏观经济、国际经济学、等内容。
第三部分行政管理:公共行政概述、公共行政运行机制、公共行政过程、行政机构改革。
第四部分公文写作写作基础知识;写作的主题、材料、结构、表达方式、语言与文体等;第五部分法律基础知识:一、法学基本理论法的基本理论,法的体系,法的制定和实施;法
律监督体系等。二、宪法基本概念;我国的国家性质、国家形式、基本制度、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三、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行政法概述;行政主体、行为、救济等;行政诉讼法概述;四、民法民法基本原则、物权、债权等。五、刑法刑法概述、犯罪、刑法等。
第六部分附录
【附录一】 2010年中央政府工作报告
【附录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附件三】 201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解读
【附录四】时事政治(2010.1—2010.12)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查法律(法理、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概论,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经济、公共行政管理、公文写作、国情市情、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
第一部分政治类:包含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第二部分经济类:包含政治经济学基本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微观经济、宏观经济、国际经济学、等内容。安装播放器
第三部分行政管理:公共行政概述、公共行政运行机制、公共行政过程、行政机构
改革。
第四部分公文写作写作基础知识;写作的主题、材料、结构、表达方式、语言与文体等;第五部分法律基础知识:一、法学基本理论法的基本理论,法的体系,法的制定和实施;法
律监督体系等。二、宪法基本概念;我国的国家性质、国家形式、基本制度、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三、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行政法概述;行政主体、行为、救济等;行政诉讼法概述;四、民法民法基本原则、物权、债权等。五、刑法刑法概述、犯罪、刑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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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附录
【附录一】 2010年中央政府工作报告吴欣怡neinei
【附录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附件三】 201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解读
【附录四】时事政治(2010.1—2010.12)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二)
14、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
可知论和反映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的基本立场。
马克思主义哲学引进了科学的实践观和辩证法,阐明了认识的本质,解决了怎样才能认识世界的问题,从而消除了旧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实现了认识论的根本性革命。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将实践的观点引入认识论,消除旧唯物主义反映论所造成的认识脱离社会实践的消极直观性;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将辩证法贯彻于认识过程,阐明了认识是一个充满矛盾运动的过程,消
除了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僵死不变的形而上学缺陷;由于实践观点和辩证观点的引入对历史发展和历史意识问题作出了唯物和辩证法的解释,实现了自然观与历史观、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
15、实践及其基本形式
实践及其特点: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活动;实践活动的基本特点是客观物质性、主观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
实践的基本形式:
(1)生产实践:生产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也是其它实践活动的基础和前提。
(2)社会实践:社会实践中最为主要的实践形式是建立和调整生产关系的实践活动,在阶级社会,阶级斗争和处理阶级关系的实践活动,是社会实践的重要内容。
(3)科学实验:
16、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对认识起决定作用,主要体现在: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3)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4)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17、认识的辩证发展
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是主体对客体表面现象的反映,是来自客体的各种刺激和主体的感知系统的相互作用的产物。感性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是认识的低级形式,具有直接性、具体性的特点。
理性认识:理性认识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主体运用人所特有的抽象思维能力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形成对客体的本质和内在联系的认识。它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具有间接性、抽象性的特点。
从理性认识到实践需要的条件:
(1)必须把理发认识即理论同具体实践相结合;
(2)要将理性认识转化为指导人们实践的计划、方案、办法;
(3)要将理论、计划、办法交给众,转化为众的自觉行动。
割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必然犯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两种错误。
在认识过程中,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是认识发展的基本过程和发展规律。
18、真理和谬误的相互转化
真理和谬误可以相互转化,主要分为两种情形:
(1)真理和谬误的对立和区别。在一定条件下,在一定范围内,是绝对的。另一方面,在不同条件下,不同的范围内,真理就会转化为谬误,谬误也可能转化为真理,真理与谬误的界限,又是相对的。
(2)失败和错误为正确的认识、为成功准备条件。
19、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属于认识范畴,是一种意识现象,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其内容是客观的,其形式是主观的。客观性是真理之所以成为真理的根本条件,是真理的本质属性。
在一定条件下,对同一客观对象的真理性认识只能有一个,是惟一的,真理多元性以认识的多元性取代真理的一元性,否认真理的客观性,实质上否认了人们正确认识客观事物的可能性,必然导致唯心主义的不可知论。
20、真理的绝对性
真理的绝对性是指真理的客观性和无限性。
(1)任何真理都具有不依赖于主体的、符合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客观内容,是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
(2)真理的发展是无限的,绝对的。
21、真理的相对性
真理的相对性是指真理的有限性和条件性。
真理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是有限的。
22、历史观的基本问题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划分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的基本依据。
全套视频神学史观、英雄史观、人道主义史观属于历史唯心主义。
23、社会存在
社会存在是指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总和。它包括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和生产方式,其中生产方式是社会存在的决定性因素。
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构成社会存在和发展的自然物质基础。
郑嘉颖 周丽淇生产方式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统一,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主要表现在:
(1)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2)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决定着整个社会的基本性质和面貌。
(3)物质生活资料生产方式的发展和变革决定着社会制度的更替和变革
24、社会意识
社会意识是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是社会存在的总体反映,社会意识的构成可分为:
说说歌词按社会意识的主体构成:个人意识和体意识。
按社会意识的结构划分: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
社会心理还可分为个人心理和体心理,阶级心理是阶级社会中一种主要的体心理,民族心理也是人类社会十分重要的体心理;社会意识形式是一种抽象化、系统化的,具有相对稳定形式的、自觉的社会意识,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意识形态,在阶级社会中,它们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另一类是各种自然科学以及一部分社会科学,它们本身没有阶级性,可为不同社会制度和不同阶级服务。
25、社会基本矛盾运动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决定着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
生产力对生产力具有决定作用,它决定了生产关系的性质、形式和变革;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体现在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相对独立性、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能动作用两个主要方面。
经济基础是指一定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只有那些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才构成经济
基础;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上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它包括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两个部分。政治上层建筑,包括国家政治制度、立法司法制度、政府机构、党团、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制度和设施。意识形态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哲学思想、宗教思想、文艺思想等意识形态诸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