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局关于行李危险品规定
一、 禁止旅客、机组随身携带或托运的物品
1) 爆炸物品类,包括:
1.弹药:、、照明弹、、烟幕弹、信号弹、催
泪弹、毒气弹和子弹(空包弹、战斗弹、检验弹、教练弹)等。
2.:、、、、非电导爆系统、爆
破剂等。
3.烟火制品:、烟花、爆竹等。
4.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2) 易燃、易爆物品,包括:
氢气、氧气、丁烷等瓶装压缩气体、液化气体;黄磷,白磷、硝化
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钾、碳
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水燃烧物品;汽油,煤油,柴油、苯、乙
醇(酒精)、油漆、稀料、松香油等易燃液体;闪光粉、固体酒精、
赛璐珞等易燃固体;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等各
种无机、有机氧化剂、打火机(包括蓝焰或雪茄打火机)、打火机
燃料、火柴(即磨擦火柴和安全火柴)。
3) 毒害品:包括,剧毒农药等剧毒物品。
4) 腐蚀性物品:包括硫酸、盐酸、硝酸、有液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5) 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6) 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飞机上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
7)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二、 旅客和机组携带危险品的规定请以中国民航局2010年4月1日下
发的MH/T1030-2010《旅客和机组携带危险品的航空运输规范》为
准。
福州航空关于行李中危险品的规定
一、 旅客、机组人员携带物品规定
有些危险品的危险性较小,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作为行
李交运、手提或随身携带。凡在交运行李、手提行李或随身携带物
品中含有危险品的旅客,应在购票、办理乘机手续时向经营人说明
情况,经检查如符合规定,此种危险品才可以作为行李运输。如旅
客因病确需在机上使用氧气瓶,需提前72小时向福州航空提出申
请,福州航空会为其安排机上氧气设备,不允许旅客自行携带氧气
瓶或空瓶。在不妨碍为了航空保安所执行的其他限制的情况下,除
了《危险品规则》9.6.1或9.6.2(酌情而定)的事故征候报告规
定以外,《危险品规则》的规定不适用于下面列出的危险品,如其
是由旅客或机组成员携带的,或放在转运过程中已与物主分离的行
李(如丢失行李或错运行李)中,或放在《危险品规则》1.2.7.1 g)
允许作为货物运输的超重行李中。此类行李中不得含有除符合《危
险品规则》表2.3A要求以外的危险品,如发现含有此类危险品应
妥善做好后续服务工作,及时与物主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并在物主
的授权下进行相关交接操作。谭卓年龄
二、 旅客或机组不得作为行李运输的危险品
1) 除符合IATA《危险品规则》2.3.2.6条规定的保密型设备可以作为交运行李运输,其他的内装锂电池和烟火装置等危险品的保险公文
箱、现金箱、现金袋等保密设备禁止运输;
2) MACE催泪瓦斯、胡椒喷雾器等带刺激性或使人致残的器具;
3) 液体氧气装置。新年朋友圈文案
4) 式电子干粉灭火器。
5) (如)。
6) 医用气态氧气瓶或空气瓶。
7) 弹药筒。
8) 安全火柴或打火机
9) 燃料电池。
10) 救援背包。
11) 野营炉(含易燃液体燃料)。
三、需经福州航空同意,允许旅客或机组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的危险品1) 装有防漏型湿电池或符合特殊规定A123的电池驱动的代步工具(例如轮椅),供由于残障、健康或年龄原因而行动受限或暂时行
动不便(例如腿断了)的旅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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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防漏型湿电池或符合特殊规定A123的电池驱动的代步工具(例如
轮椅)应符合特殊规定A67或包装说明872规定的振动试验和压差
试验。标准俯卧撑
B 福州航空应核实:
a 电池牢固安装在代步工具上;
b 电池两极加以保护以防止短路(例如封装在电池盒内);
c 电路已经绝缘;
C 代步工具在运载时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其由于行李、邮件、备用
品或其它货物的移动而受到损坏。
D 如果代步工具经过专门设计,允许由用户拆下电池(例如可分拆):
a 应拆下电池,然后代步工具可以作为非限制的交运行李运输;
b 拆下的电池应存放在货舱内并放入坚固的硬质包装内运载;
c 应防止电池发生短路;
d 通知机长已包装电池的位置;
E 旅客可事先同福州航空做好安排。
2) 装有非防漏型电池驱动的代步工具(例如轮椅),供由于残障、健康或年龄原因而行动受限或暂时行动不便(例如腿断了)的旅客使
用。
A 在可能情况下,代步工具应始终能以直立方式装载、放置、固定和
卸机。福州航空应核实:
a 电池牢固安装在代步工具上;
b 电池两极能防止短路(例如将电池封装在电池盒内);
王北车c 电路已经绝缘;
B 如果代步工具不能总以直立方式装载、放置、固定和卸机,则应卸
下电池,并按以下要求将电池放入坚固的硬包装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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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包装应是严密不漏、能阻止电池液渗漏,并用适当固定方式,如使
用绑扎带、固定夹或支架,将其固定在货板上或货舱内(不得用货
物或行李支撑)以防翻倒;
b 电池应防止短路,并直立固定于包装内,周期用相容的吸附材料填
满,使之能全部吸收电池所泄漏的液体;和
c 这些包装应按照《技术细则》5;3的要求,标有“Battery, wet,
with wheelchair”(轮椅用电池,湿的)字样,并加贴 “Corrosive”
(腐蚀性物质)标签和包装方向标签。
C 代步工具在运载时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其由于行李、邮件、备用
品或其他货物的移动而受到损坏;
D 应通知机长安有电池的代步工具的位置或已包装电池的位置;
E 旅客可事先同福州航空做好安排,而且在可行时,给非防漏型电池
装上防漏盖。
3) 装有锂离子电池驱动的代步工具(例如轮椅),供残障、健康或年龄原因而行动受限或暂时行动不便(例如腿断了)的旅客使用。
A 电池所属的类型应符合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的III部分38.3
小节规定的每项试验的要求。
B 福州航空应核实:
a 电池牢固安装在代步工具上;
b 电池的两极能防止短路(例如将电池封装在电池盒内)。